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動物疫病預防 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工程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0〕162號 市農(nóng)林局: 你局常農(nóng)發(fā)〔2010〕19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使用功能,滿足全市疫病疫情物資儲備需求,同意你局實施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工程。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426平方米,其中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和森林滅火物資儲備用房396平方米,門衛(wèi)用房30平方米。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76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自籌解決。 四、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五、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爭取工程盡早實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