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第三中學教學 綜合用房翻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0〕86號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10〕2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緩解教學實驗用房不足的矛盾,滿足校舍抗震安全要求,同意市三中實施常州市第三中學教學綜合用房翻建工程。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1065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3024平方米,實驗室用房2585平方米,辦公用房2841平方米,地下車庫2200平方米。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2800萬元,其中建安費用2400萬元,規(guī)費、勘察等費用250萬元,基本預備費15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學?;I措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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