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發(fā)改〔2009〕118號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09〕8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緩解教學實訓用房不足的矛盾,提高培養(yǎng)特殊學生的能力,同意市聾啞學校實施常州市聾啞學校綜合實訓樓項目。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4100平方米,匡算總投資9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學校共同籌措解決。 三、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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