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恒源暢廠辦公樓、老廠房修繕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文廣新局: 你局常文廣新〔2008〕155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配合國家實施大運河(江蘇段)遺產保護工程,加強地方文物保護力度,更好地反映常州歷史文化沿革,同意你局實施恒源暢廠辦公樓、老廠房修繕工程。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600平方米,匡算總投資360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工貿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三、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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