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收悉。我委曾以常計〔2003〕420號、常計〔2003〕527號文批復同意你局下轄市政管理處按規(guī)劃實施麗華路、麗華南路工程。鑒于中吳大道至勤豐路段已建成通車,勞動中路至中吳大道由于建設資金等問題至今未能及時實施。隨著常焦路、陽湖大橋、夏城路的相繼建成,該路段已成為交通瓶頸。根據市規(guī)劃局2008年4月15日簽發(fā)的“麗華路、麗華南路道路詳細規(guī)劃調整”,原則同意對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調整。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工程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 1、該項目北起勞動中路,南至中吳大道,道路全長1511米,道路紅線寬52米。 2、在道路KO+471米規(guī)劃河道上新建L=8米的簡支板梁橋一座。 3、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各類管桿線以及交通標志標線、路燈、綠化、公交站臺等其它配套工程。 二、主要技術指標: 1、該道路為城市主干道,設計車速60公里/小時,設計荷載標準BZZ-100KN。橋梁設計荷載等級為城-A級汽車荷載。抗震標準:按地震烈度7度設防。 2、道路橫斷面:3米人行道+4.5米非機動車道+3米綠化帶+11.5米機動車道+8米中央分隔帶+11.5米機動車道+3米綠化帶+4.5米非機動車道+3米人行道。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調整后估算總投資為16842萬元,其中:道路、橋梁、管道及其它附屬工程費用為3847萬元,征地、拆遷費用11739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用1256萬元。資金來源除管線工程投資539萬元由各專業(yè)公司籌措解決外,其余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并按規(guī)定報批開工報告。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努力降低投資成本。 五、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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