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08〕6號
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局屬各學校及有關單位:
2003年,常州市教育局頒布《常州市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校本培訓管理辦法》(常教訓〔2003〕10號)。該辦法自頒布以來,經過各地、各單位共同努力,我市校本培訓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全市校本培訓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軌道。
為樹立典型,激勵先進,進一步促進我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深入開展,市教育局根據《關于評選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的通知》(常教人〔2007〕53號)精神,精心組織了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經評審,決定表彰常州市教師培訓中心等65所單位為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具體名單見附件一),殷赪宇等102名教師為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個人(具體名單見附件二)。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以更加蓬勃的熱情,更加嚴謹?shù)膽B(tài)度,更加科學的方法積極投身校本培訓工作,為全市校本培訓工作和我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附件:一、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二、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學校本培訓工作先進個人名單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題詞:校本培訓 先進 表彰 決定
常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