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委〔2004〕7號
關于在局屬單位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
工作的實施意見
局屬各單位:
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快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使政治上靠得住、發(fā)展上有本事、廣大教職工信得過的優(yōu)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同時進一步激勵教育系統廣大干部更加愛崗敬業(yè)、奮發(fā)進取,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和業(yè)務素質,促進教育事業(yè)的更快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從今年起在局屬單位實施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以下簡稱公選)?,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工作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注重實績原則
3、群眾公認、自愿從職原則
4、“五公開”原則:競爭職位、任職資格和條件、競爭程序向所有局屬單位公開(上網),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結果適時適度公開,考察預告公開,考察結果適時適度公開,干部任前公示。
二、公選職位
1、常州市實驗小學校長;
2、常州市同濟中學校長;
3、常州市實驗初中副校長;
4、常州市第二中學副校長。
三、對象范圍
局屬各單位包括教育局機關公務員符合人選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四、人選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強烈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改革創(chuàng)新、開拓奮進意識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從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在單位中層以上崗位一般任職兩年以上。
3、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小學可以放寬到大專),有勝任擬任職務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身體健康。
4、競爭副校級崗位的人選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競爭校長崗位的人選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中學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適當放寬2歲。
五、方法步驟
為確保公選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市委教工委將成立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公選領導小組,組長:韓濤,副組長:丁偉明、白稼??;組員:梁銀娣、袁建平、陳曉菊、張曾鎰、蔣國權、朱志平),全面負責公選工作的實施。方法步驟如下:
1、宣傳發(fā)動:四月初,召開全局動員會議,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公布擬公選的職位和報名資格條件、具體操作程序和做法。
2、公開報名:4月中旬,采用個人自薦、群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法,鼓勵符合人選基本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
(1)個人自薦:凡符合人選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向本單位黨組織自愿報名,也可以直接向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報名或通過發(fā)電子郵件報名(組織處電話:8100233,E-mail:juzz@czedu.gov.cn)。
(2)群眾舉薦:學校黨組織向全體教職工發(fā)放舉薦表,由教職工根據人選基本條件進行舉薦,凡有10人以上舉薦同一人選,可以作為競爭人選列報(須征得本人同意)。
(3)組織推薦:由學校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須征得本人同意)。
報名者必須填寫《常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報名登記表》,并由單位黨組織負責上報市委教工委組織處。
3、資格審查:4月下旬,由公選領導小組根據競爭上崗人選的基本條件對報名者逐一審查,符合的將統一通過教育政務網公示三天(注:每一競爭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將不組織本職位進入競爭程序)。
4、民主測評: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由市委教育工委公選校長、副校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時間,并派員參加報名者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召集的教工大會,對競選者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由公選領導小組統一匯總。
5、組織筆試:5月中旬,由公選領導小組組織開卷考試,試題內容緊扣教育法規(guī)常識、教育理念、教育教學管理及文字能力四大方面,形式主要為案例分析,答卷時間為三小時。筆試結束后,統一閱卷評分,根據筆試成績與民主測評情況確定進入下一程序人選。
6、演講答辯:(6月中旬)
由公選領導小組邀請專家擔任評委,并組織部分干部代表、公選職位所在單位領導與教師代表參加旁聽與測評。
(1)關于演講,競爭者簡要介紹自己的工作簡歷、教育理念以及做好競爭職位的工作設想,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關于答辯,包括必答題、抽答題及現場提問三部分,答辯時間每人為30分鐘。
公選領導小組組織專家評委根據競爭者的演講答辯情況評議打分。
7、確定考察對象:6月下旬,根據民主測評、筆試、演講答辯的成績,相應按2:3:5的比例,用百分制的辦法計算出綜合得分,按競爭職數1:2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并通過一定方式公布考察名單。
8、組織考察: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公選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9、決定任命:7月底前,根據綜合得分和考察情況及公選領導小組意見,由教工委組織處提出任用建議名單,提請市委教工委集體討論決定,并進行任前公示,經公示后再由市委教工委行文任命。
六、有關要求
1、要統一認識,廣泛宣傳,認真組織。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也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的實際步驟。各單位黨組織要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凡有報名參與公選競爭者所在單位黨組織要組織好教工大會的民主測評工作,積極支持競爭者參加筆試、演講答辯會,確保公選工作順利進行。
2、要嚴格紀律,加強監(jiān)督。堅決防止和糾正各種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的行為,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搞不正之風的將給予嚴肅查處。市教育紀工委、教育局監(jiān)察室將全程參與,接受群眾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8110590)。
3、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單位黨組織要通過組織實施公選工作,引導廣大教職員工樹立正確的競爭觀念,進一步提高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業(yè)務水平,對競爭落選人員要做好細致的思想工作,引導其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同時要在本單位營造良好的氛圍,為競爭者創(chuàng)設寬松環(huán)境。對在公選考評中表現優(yōu)秀的人員,市委教工委組織部門將及時列入校級后備干部隊伍培養(yǎng)。
七、本實施意見由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一、常州市教育局實施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公告
二、常州市教育局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報名登記表
三、常州市教育局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報名匯總表
四、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表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主題詞:干部 公選工作 實施意見
抄送:市委組織部
常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04年4月9日印發(fā)
附件一:
常州市教育局實施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
公 告
為加快教育系統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建設一支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高素質教育干部隊伍,根據教育系統干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需要,經市委教工委研究決定,從今年4月起,在局屬單位實施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工作(以下簡稱公選)。現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
1、常州市實驗小學校長;
2、常州市同濟中學校長;
3、常州市實驗初中副校長;
4、常州市第二中學副校長。
二、對象范圍
局屬各單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三、人選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在工作崗位上改革創(chuàng)新,開拓奮進,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從事教育工作滿五年以上,具有教師中級以上職稱,在單位中層以上崗位一般任職2年以上。
3、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小學可以放寬到大專),有勝任擬任職務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身體健康。
4、競爭副校級崗位的人選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競爭校長崗位的人選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中學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適當放寬2歲。
四、基本程序
公開選拔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公選職位、具體要求和報名條件;(2)通過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與民主測評;(3)筆試、面試,確定考察人選;(4)組織考察;(5)討論決定任用;(6)公布結果。
五、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為2004年4月10日-4月25日,報名需填寫《常州市教育局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報名登記表》,整個報名工作由各校黨組織負責,統一匯總后報教工委組織處。個人自薦者也可到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報名,也可以通過發(fā)電子郵件報名(組織處電話:8100233,E-mail:juzz@czedu.gov.cn)。報名者應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yè)績的有關資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2、報名時每人限報二個職位。
3、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人應在5月10日-5月13日到教工委組織處領取準考證。
4、5月20日統一組織筆試;6月13日-6月14日組織統一答辯。
六、被錄用人員待遇
被錄用上崗人員試用期一年(同職級人員免試用期),試用期內享受同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經過考察與考核,勝任者正式任用;不勝任者取消任用資格,可回原崗位工作或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常州市教育局公開選拔
校長、副校長工作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二:
編號:
常州市教育局公開選拔校長、副校長
報名登記表
姓 名:
公選職位:
填表日期: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工 作 經 歷 | 起止時間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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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主要榮譽 | |
(單位黨組織) 初 審 意 見 | |
復 審 意 見 | |
填表須知:1、本表由本人如實填寫。2、請附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3、公選職位:報名人選可選擇二個職位作為競聘志愿,但排列前后必須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