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科發(fā)〔2007〕51號 關于組織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知識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科技廳蘇科計[2006]464號文《》精神,為加強對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提高各類創(chuàng)新主體有效組織項目的能力,增強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促進科技計劃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科技資金的使用效率,經(jīng)研究決定,將定期組織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知識的培訓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使有關單位和科技人員了解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的定位及管理要求,提高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的責任意識、信用意識和組織管理能力,促進科技計劃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培訓內容 國家和省、市級科技計劃體系與計劃定位、項目申請與立項管理、項目實施管理、項目驗收管理、項目經(jīng)費管理等,以及項目管理的一般知識。 三、培訓對象 承擔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研究人員、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yè)科技項目管理人員,轄市(區(qū))科技局新近從事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工作人員。 四、培訓時間 分期分批進行組織,每期培訓時間1—2天。 五、組織實施 承擔省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單位人員的培訓工作由江蘇省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負責,由常州市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協(xié)助在本市集中進行培訓;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單位人員的培訓工作由常州市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負責。 六、有關要求 1、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知識培訓工作今后將作為一項常規(guī)工作進行組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應高度重視,把安排相關人員參加培訓納入項目實施的一項內容進行落實; 2、為了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請各項目主管部門積極配合,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參加培訓人員的組織、聯(lián)系及相關協(xié)調聯(lián)絡工作,聯(lián)絡員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請于2007年5月30日前寄送市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常州市廣化街20號 豐臣海悅廣場9樓,傳真:6907729); 3、市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應切實抓好師資、教材、組織保障及后勤服務0等工作,確保培訓工作質量。市科技局發(fā)展計劃與財務處負責這項工作的督促管理,掌握培訓工作組織情況及培訓質量反饋意見。 具體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主題詞:科技 計劃 項目 培訓 通知 常州市科技局辦公室 2007年5月14日印發(fā) |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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