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文件
常公辦〔2011〕11號
關于組織開展2011年第二個“學習日”活動的通知
市區(qū)各分局、支隊,市局機關各處室:
4月2日,是今年我市第二個“學習日”,根據市建設學習型城市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要求,這次“學習日”活動主要圍繞“爭當文明市民、建設文明城市”這一主題展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習內容
1.市委書記范燕青在“全市‘爭當文明市民、建設文明城市’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見3月12日《常州日報》或常州文明網);
2.常州市道德模范先進事跡(見近期《常州日報》“走進道德講堂、建設文明常州”專欄)。
二、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全市“爭當文明市民、建設文明城市”動員大會和全市公安機關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部署會要求,結合實際學習需求,選擇恰當?shù)那腥朦c展開學習;
2.要充分發(fā)揮黨員領導干部在學習中的表率作用,帶動廣大民警開展學習活動,營造濃厚學習氛圍,確保學習取得實效;
3.要按照市局《關于扎實推進“行業(yè)道德講堂”示范點建設的實施意見》(常公局〔2011〕18號)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日”活動,切實貫徹示范點建設標準,做到主題突出、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明顯;
4.各單位有特色的學習活動安排,請及時報市局政治部文管。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題詞:學習日 活動 通知 (共印10份)
報送: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級機關黨工委,市文明辦。
增發(fā):各轄市(區(qū))局。
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發(fā)
承辦人:嵇 政 核稿:朱 巖 審稿:孫 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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