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局〔2004〕80號 關于表彰獎勵“危險物品治安防范百日競賽” 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根據省廳統(tǒng)一部署,市局從2003年12月25日至2004年4月5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的了以整改消除危險物品單位治安隱患、全面落實危險物品單位法人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治安防范百日競賽”活動。競賽期間,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市局總體部署,明確任務、目標和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危險物品治安防范百日競賽”工作。對全市432家涉危單位按照省廳的基本標準重新組織檢查驗收,簽訂治安防范責任書432份,督促單位內部簽訂責任書2667份。同時,消除了一大批治安隱患,使危險物品單位的治安防范隱患基本整改到位,全部達到治安防范基本標準,治安防范責任明晰,法人的治安防范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得到落實,從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明顯增強,公安機關危險物品治安防范機制進一步完善,防控能力顯著提高?;顒悠陂g,全市沒有發(fā)生一起危險物品丟失、被盜案件、事故,確保了安全。為此,各單位特別是治安部門和基層派出所民警付出了辛勤的勞動。為鼓舞斗志,激勵先進,經各轄市(區(qū))局、分局初評推薦,市局領導小組考核評審,決定對在競賽中,獲得常州市危險物品治安防范百日競賽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一、先進集體(7個,分別獎勵人民幣2000、1000元) 溧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 金壇市公安局治安大隊 溧陽市公安局上沛派出所 金壇市公安局薛埠派出所 武進區(qū)局南夏墅派出所 新北分局羅溪派出所 鐘樓分局西林派出所。 二、先進個人(16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 陶煥清 魏應堅 錢在泉 潘曉峰 趙 陵 崔太匯 吳云峰 湯金峰 郁黎欣 李軍榮 李紅星 王 勝 陳嘉林 吳金成 徐小偉 周惟乾。 希上述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再接再厲,在今后的危物品治安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新的貢獻。 (此頁無正文)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主題詞:政治思想工作 危險品管理百日競賽 表彰 決定 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 2004年5月14日印發(fā) 打印:孫 岷 校對:胡志才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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