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關(guān)于開展“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和優(yōu)秀案件”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為進一步宣傳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法律援助社會影響,促進全市法律援助辦案質(zhì)量和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jù)年初工作安排,計劃在全市開展“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法律援助優(yōu)秀案件”評選活動?,F(xiàn)將有關(guān)情況通知如下:
一、名額設(shè)定
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10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10名、法律援助優(yōu)秀案例10件。
二、評選范圍
1、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范圍:
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評選范圍:轄市(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
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評選范圍:全市司法行政機關(guān)中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的人員、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員;法律服務人員(含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
評選對象以在法律援助過程中提供法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主。
2、法律援助優(yōu)秀案件的評選范圍:全市法律援助機構(gòu)在2007年到2009年已辦結(jié)歸檔的訴訟、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
三、評選條件
?。ㄒ唬┓稍ぷ飨冗M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 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認真貫徹《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積極推動本地法律援助事業(yè)發(fā)展;切實服務困難群眾、保障公平正義、促進和諧穩(wěn)定;為本地區(qū)社會穩(wěn)定和經(jīng)濟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規(guī)章制度健全,軟、硬件建設(shè)規(guī)范;提供法律援助無收費現(xiàn)象,無被投訴現(xiàn)象,社會信譽好,群眾信任度高。
2、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嚴格依法辦事,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好,政治思想、業(yè)務水平、職業(yè)道德等綜合素質(zhì)高;熱愛法律援助事業(yè),切實服務困難群眾;不求索取,樂于奉獻,講服務、講質(zhì)量、講貢獻,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數(shù)量多,效果好,無收費現(xiàn)象,無群眾投訴。
?。ǘ┓稍讣脑u選條件:
1、案件受理、審查、指派工作規(guī)范,卷宗材料完整;
2、案件在當?shù)啬酥寥杏休^大影響,案情比較復雜,涉及環(huán)節(jié)較多,受援人的權(quán)益得到了有效的維護;
3、法律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勤勉盡責,認真調(diào)查取證,代理或辯護意見觀點明確,適用法律準確,論證嚴謹,受援人滿意;
4、案例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對同類案件的辦理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四、評選方法
1、先進集體和個人按名額分配,由各轄市(區(qū))司法局推薦報市局(市局的名額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名),經(jīng)市局組織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初定。
2、優(yōu)秀案件由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在評選范圍內(nèi)篩選出3-5件上報市局(市局的案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薦),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選出20件候選案件,然后經(jīng)市司法局組織評審小組進行初評,產(chǎn)生“法律援助十大優(yōu)秀案件”。
3、對評審(選)小組初評產(chǎn)生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法律援助十大優(yōu)秀案件”,在二級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常州普法網(wǎng)(司法行政網(wǎng))上公示后,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4、法律援助先進集體和個人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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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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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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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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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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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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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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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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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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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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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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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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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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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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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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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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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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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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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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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寧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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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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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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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樓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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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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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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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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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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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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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五、表彰獎勵
市局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法律援助十大優(yōu)秀案件”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公布并組織宣傳,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 11月15日前,為上報材料階段。各單位根據(jù)通知要求,做好審查上報工作。
第二階段:11月16日至22日,為市局評審階段。市局組織評審小組,根據(jù)上報的材料進行評審。
第三階段:11月23日至27日,為公示階段。市局將對評審(選)小組初評產(chǎn)生的結(jié)果在二級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常州普法網(wǎng)(司法行政網(wǎng))上公示。
第四階段:12月上旬,為表彰宣傳階段。
七、幾點要求
1、這次評選活動是我市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十多年來的首次,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將評選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對先進事跡和優(yōu)秀案件要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宣傳。
2、評選工作應當充分發(fā)揚民主,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選好典型,認真考核,寫好事跡材料,確保評選質(zhì)量。
3、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應當真實、生動。優(yōu)秀案件要附案件卷宗;優(yōu)秀案件材料不少于2000字;先進集體的事跡材料不少于1500字;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不少于1000字。評審表《事跡(案情)簡介》一欄填寫要簡練概括,字數(shù)在500字左右。
4、評選材料一式三份,請務必于11月15日之前,由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匯總后統(tǒng)一上報市局;事跡材料、評審表和優(yōu)秀案件材料同時上報電子文本。
聯(lián)系人:徐 愷
聯(lián)系電話(傳真):88151567
E-mail:24891218@qq.com
附件:1、優(yōu)秀案件評審表
2、先進集體評審表
3、先進個人評審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常司發(fā)[2009]71號)關(guān)于開展“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個人和優(yōu)秀案件”評選活動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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