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勞社培〔2005〕34號
常州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你院《關于更改常化校國家職業(yè)技能鑒定所名稱的申請》(常工職院〔2005〕56號)已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衣殬I(yè)技能鑒定所”更名為“常工職國家職業(yè)技能鑒定所”,原鑒定機構編碼不變。
二、同意常工職國家職業(yè)技能鑒定所所長變更為陳炳和,副所長李弘。
三、原“?;衣殬I(yè)技能鑒定所”鑒定許可證及其副本、鑒定所印章一并作廢。
望你院進一步加強對鑒定所的管理和制度建設,嚴格執(zhí)行職業(yè)技能鑒定收費標準,進一步完善鑒定設施,嚴格考務管理,規(guī)范鑒定程序,確保鑒定質量和鑒定的公正性、權威性。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抄送: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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