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辦[2004]10號
關于成立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市、區(qū)水利(水務)局,局直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將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推進我市水利系統(tǒng)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局決定成立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領導小組,由馬乃強副局長任組長,吳惠鹽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綜合規(guī)劃處、水政水資源處、工程管理處、財務審計處、水利建設處為成員單位。成員如下: 組 長:馬乃強 副組長:吳惠鹽 成 員:張萍霞 辦公室主任 計玉根 綜合規(guī)劃處處長 盧保家 水政水資源處處長 程明耀 工程管理處處長 唐志明 財務審計處處長 池漢炳 水利建設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水政水資源處,由盧保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水利 法制 機構 通知 抄送:省水利廳,市政府辦公室,市法制辦 常州市水利局辦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印發(fā)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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