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8年度總結評比工作的通知 2008年,我市對外經貿系統(tǒng)廣大干部職工在局黨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外”工作目標,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不斷開拓勇攀新高,推動了常州開放型經濟的發(fā)展。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激發(fā)廣大干部職工投身我市對外開放事業(yè)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在全系統(tǒng)開展2008年度總結、評比、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總結評比工作 在年終總結評比工作中,各公司、機關各處室、貿促會、國際投資中心都應認真總結2008年工作經驗,及早規(guī)劃和明確本企業(yè)、本部門2009年奮斗目標,落實好2009年各項工作措施。要通過總結工作統(tǒng)一思想認識,深化理論學習,明確發(fā)展目標,鼓勵職工士氣,再創(chuàng)新的業(yè)績。 二、認真抓好年度評比工作。 根據局黨委的要求,2008年度評比工作要抓好以下幾點: (一)基層單位及局機關、貿促會、招商中心的評比 基層單位要從本企業(yè)實際出發(fā),自主決定本單位的評比工作。在各單位評比表彰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程序認真做好局級、市級先進的各項評比、推薦工作。 局機關、貿促會、國際投資中心要根據市有關規(guī)定,從實際出發(fā),搞好機關、事業(yè)單位的考核工作。 根據常州市勞動競賽委員會的安排,要認真做好2008年度的市五一勞動獎狀、“五一”示范崗、紅旗班組、市“五一”勞動獎章的推薦工作。 (二)2008年度常州市對外經貿系統(tǒng)評選表彰的稱號為:局級文明單位;先進集體(分公司、部門、科室、倉庫);先進班組;標兵(各類)、先進工作(生產)者、優(yōu)秀企業(yè)領導者;其他競賽活動中的相應稱號。 (三)各類先進的評選辦法 1、局級文明單位:由各單位自報,黨委宣傳部門牽頭,局相關處室參與綜合考評??荚u工作將和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申報考評工作同時進行。 2、局級先進集體:在規(guī)定的名額范圍內,由各企業(yè)自主推薦,由局黨委審定。 3、局級先進工作者:必須從基層企業(yè)的先進工作(生產)者中評選推薦;比例為在職職工總數的3%,為調動從事進出口業(yè)務職工的積極性,每5000萬美元增加1名先進工作者的名額;局級先進工作者中,總數不超過50名。必須適當兼顧崗位的分布。 4、局級標兵:局級標兵必須是本單位的先進工作者,并列入局級先進工作者推薦名單。局級標兵應該是工作在各個崗位上的先進人物代表,從業(yè)務一線、經營管理、倉儲運輸、綜合服務等崗位上特別優(yōu)秀者中產生。申報局級標兵,必須經本單位黨、政、工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推薦,公示后上報。各單位的推薦名額見附表。 5、優(yōu)秀企業(yè)領導者由各單位申報,局黨委根據各方面情況綜合評定。 6、局級其他單項先進,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開展。 (四)局級各類先進的獎勵辦法 本著“精神獎勵為主,適當物質獎勵”的原則,2008年度獎勵辦法如下: 1、對被授予局級文明單位的頒發(fā)證書; 2、對被授予局級先進集體、局級先進班組(分公司、部門、科室、倉庫)的頒發(fā)獎牌; 3、對被授予局級先進工作(生產)者的頒發(fā)證書;對被授予局級標兵稱號的頒發(fā)獎牌; 4、對被授予局級優(yōu)秀企業(yè)領導者的頒發(fā)獎牌。 各單位可參照以往獎勵幅度予以物質獎勵。 三、加強對總結評比工作的領導。 1、年終總結評比表彰工作是加強企業(yè)管理,促進精神文明建設,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企業(yè)凝聚力的一項重要工作。一個先進就是一面旗幟,代表著本單位的形象,各單位要從全面貫徹科學發(fā)展觀、大力推進我市“兩個率先”進程的大局出發(fā),做好本年度總結評比表彰工作。 2、評選的各類先進都要堅持思想先進、道德高尚、事跡過硬、貢獻突出和職工認可的原則,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集體討論,基層黨、政、工集體審定、把關,符合程序,確保質量。 3、總結工作中的統(tǒng)計數字要準確,不得弄虛作假,虛報或瞞報,如有此情況,一經發(fā)現,取消該項評比資格。 4、為了做好總結表彰交流工作,凡被推薦為各類先進的,均應報送事跡材料。填報呈報表格。凡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予審核、推薦。 5、局級表彰的文明單位、先進集體、先進班組、標兵、先進工作者的名單,由黨委審定后公布。 6、局級各類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名單和材料,請各單位于2009年1月10日前報送工會聯(lián)合會匯總。 2008年12月9日 常州市外經貿系統(tǒng)2008年度先進(候選人)名額分配 集體 班組 標兵候選人 先進工作者 局機關 4 貿促會 1 國投中心 1 外 貿 4 1 3 9 大 華 4 1 3 10 大 亞 4 1 1 6 國 際 3 1 1 4 世 方 3 1 1 5 中外運常州4 1 1 5 省外運常州 2 1 3 儲 運 1 1 1 中 電 1 1 3 萬 象 1 1 3 基 地 1 1 ------------------------------------------------------ 合 計 34 10 10 50 說明:1、局樹立的標兵,總名額為10名,由各公司按規(guī)定名額向局推薦名單,報送材料,最后由局統(tǒng)一審定。候選人必須是向局推薦的先進工作(生產)者之一。企業(yè)也可以少于名額推薦,但不得超名額多推薦。 2、分配的先進工作者名額中包括工作在各個崗位上的勞動者。 常州市外經貿系統(tǒng)優(yōu)秀企業(yè)領導者申報表 (2008年度) 單位及職務 | | 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 近年來獲獎情況 | | 主要先進事跡 | | 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 | | | | |
常州市外經貿系統(tǒng)優(yōu)秀業(yè)務標兵申報表 (2008年度) 單位及職務 | | 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 近年來獲獎情況 | | 主要先進事跡 | | 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 | | | | |
常州市外經貿系統(tǒng)先進集體申報表 (2008年度) 單位及集體名稱 | | 負責人 | | 集體人數 | | 本年度先進事跡 | | 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 | | |
常州市外經貿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申報表 (2008年度) 單位及職務 | | 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 主要先進事跡 | | 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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