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機管〔2011〕31號
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現(xiàn)將《行政中心資產清查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進一步抓好目標任務的分解,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行政中心資產清查實施方案
為做好行政中心資產移交、清查,確保國有資產賬實相符、保值增值,推進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精細化,現(xiàn)將《行政中心資產清查實施方案》明確如下:
一、工作小組
組長:蘆水忠
副組長:周林法
組員:韋麗、周以沈、華陽
二、清查范圍
行政中心籌建所形成的資產,完成行政中心電梯、空調系統(tǒng)、消控中心、配電間、地下車庫、門衛(wèi)等資產清查工作。
三、方法措施
1.資料收集,通過對行政中心籌建的招標合同文件進行整理,收集匯總資產的詳細資料,分類編制固定資產明細表(設備招標合同文件目前在房管處存檔)。
2.資產清查,清查要做到全面、完整、準確,根據資產信息進行現(xiàn)場察看核實,對在清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編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匯總上報清查結果(清查需行政中心管理處安排人員配合)。
3.根據清查結果,及時登記固定資產賬,做好清查資料的歸檔保管。
主題詞:資產清查實施方案通知
常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2011年5月24日印發(fā)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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