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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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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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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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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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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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本市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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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購房合同(已備案登記的)、首期付款收據(jù)或發(fā)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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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除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之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一份,復印紙張平整無破損,紙幅統(tǒng)一為A4,不同的材料不能復印在同一張紙上,應使用同一順序排列(全部或倒置)。
3、辦理提取業(yè)務須提取人親自到場簽字確認。需委托他人代辦的,若提取代辦人為配偶或同戶直系親屬的,代辦人需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經其所在單位見證蓋章的《委托書》(可網上下載);若提取代辦人為其他人的,代辦人需提供身份證和經公證有效的《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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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購買二手房、拆遷安置房、異地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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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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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購買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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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有住房審批表》及公有住房出售專用發(fā)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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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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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建設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建房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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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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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技術評定書》(4)《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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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取申請人必須是該房屋所有權人或產權共有人。房屋所有人配偶申請?zhí)崛⌒杼峁┳C明其婚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產權共有人申請?zhí)崛〉男杼峁斗课菟袡嘧C》。
2、2004年10月8日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按原提取管理辦法執(zhí)行一年有效期,超期恕不受理。
3、以上三類提取,一處住房職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有效證明材料簽發(fā)的當月(含當月)之前的余額,帳戶余額保留到百位數(shù),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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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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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逐月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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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借款合同
注:借款人配偶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價款人配偶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結婚證。
其他產權共有人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共有人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抵押合同。
借款人配偶辦理逐月提取還貸可以由借款申請人代辦,其他產權共有人辦理該業(yè)務務必親自到場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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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后一次性轉賬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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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借款合同
注:借款人配偶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借款人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結婚證。
其他產權共有人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共有人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抵押合同
1、其他產權共有人辦理該業(yè)務務必親自到場簽字確認。
2、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未還貸款本息金額。
3、申請人配偶提取的可以由借款申請人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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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業(yè)性住房貸款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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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銀行出具的還清證明(4)《房屋所有權證》(現(xiàn)房須提供)或借款合同(期房須提供)。
注:借款人配偶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借款人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結婚證。
其他產權共有人同時申請的須提供:(1)共有人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或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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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特困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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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提供民政部門簽發(f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特困職工提供市總工會簽發(fā)有效的《特困職工證》。
注: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帳戶余額保留到百位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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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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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0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例證明或出院小結(4)醫(yī)療費用發(fā)票(5)中心調查核實所需其他資料。
注:僅限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自2007年11月1日以后患以下疾病之一: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非提取人患病的,提取人還須提供與患者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籍材料)。提取金額不超過病歷記載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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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外來務工人員租住農民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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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非本市戶籍的戶口簿(或非本市的第二代身份證)(4)租住農民工公寓的租賃證明、租金收據(jù)。
注:租住農民工公寓房源須經中心備案認可,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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