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和改進政府機關的工作作風,樹立政府機關的良好形象,密切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優(yōu)化發(fā)展軟環(huán)境,促進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根據今年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政務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和有關要求,現就全市各級政府機關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
政務公開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為指導,圍繞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依法行政,本著依法公開、注重實效、有利監(jiān)督的原則,以公正便民、廉潔高效為基本要求,規(guī)范政府行政行為,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全市的改革開放、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
二、政務公開的范圍
全市各級政府機關及有關單位(除涉及國家秘密以外)都要實行政務公開。具體范圍包括: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基層站、所;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各級政府機關派出、委托的組織;各級各類公益性事業(yè)單位等。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
政務公開應在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開。
(一)市政府政務公開的內容
1.市政府確定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事項;
2.關系全市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重大決策事項;
3.市政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
4.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的事項;
5.需要市政府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
6.大宗商品的政府采購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等事項;
7.對一定時期內社會關注、群眾關心或反映比較強烈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市政府提出的解決辦法及制定的標準、程序等事項;
8.市政府確定的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政務公開的內容
1.本部門的職能、職責和權限;
2.本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
3.領導干部分工、主要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4.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目標,各項工作措施、方案和具有指導意義的重大決策及決策過程等事項;
5.部門工作制度、工作紀律、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時限、辦事標準和辦事結果等事項;
6.本部門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本部門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7.部門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收費(罰款)項目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上級部門下撥的各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情況;
8.干部群眾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
(三)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的內容
1.轄市、區(qū)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的制定及運行情況、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等。
2.轄市、區(qū)政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
3.領導干部分工、主要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4.重大政策性調整、國有資產出售、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及投資使用情況;
5.干部任免、公務員錄用、復員軍人和軍轉干部的安排使用、住房分配、職稱評定、招生和畢業(yè)生就業(yè)、青年入伍、救濟(救災)款物的發(fā)放、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事項;
6.需要由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
7.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如公益事業(yè)建設、土地征用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四)各轄市、區(qū)政府工作部門政務公開的內容
1.部門的職能、職責和法定權限;
2.本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
3.領導干部的分工、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4.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目標及各項工作措施、實施方案和情況進展等事項;
5.由部門實施的各項行政許可、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各項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等事項;
6.部門的各項工作制度、紀律,辦事的程序、標準、依據和結果等事項;
7.“收支兩條線”落實情況、經費來源、支出等事項;
8.部門干部群眾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
(五)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基層站、所政務公開的內容
1.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需要公開的事項:(1)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年度工作目標、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重大項目投資、各項改革措施和方案;(2)領導干部的分工職責及廉潔自律情況;(3)年度財政預決算及執(zhí)行情況;(4)上級政府或部門下撥的專項經費及使用情況;(5)債權債務情況;(6)五項統(tǒng)籌、農村各項稅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7)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集體企業(yè)及其他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8)工程項目招投標和辦公用品的采購情況;(9)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所屬部門及企業(yè)負責人的人事任免情況;(10)經費開支情況;(11)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情況;(12)優(yōu)撫、撫恤、救濟、救災等款物的撥付、發(fā)放情況;(13)預算外資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標準、依據等情況;(14)征用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的發(fā)放情況;(15)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管資金的收支情況;(16)群眾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
2.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基層站、所政務公開的內容:(1)工作職責、辦事程序、依據、期限、結果和工作紀律等事項;(2)執(zhí)收執(zhí)罰的收費、罰款標準和收繳情況;(3)上級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必須公開的其它事項。
(六)省屬以上駐常各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各級政府機關派出、委托的組織,各級各類公益性事業(yè)等單位,也要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及任務,向社會公開辦事制度或服務承諾等事項。
以上內容是政務公開的基本內容。各級政府機關政務公開的具體內容應結合自身實際,在公開以上內容的同時,根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性質、特點以及群眾關心的程度,在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情況下研究確定。
四、政務公開的形式
政務公開工作要本著簡便易行、方便群眾和有利于監(jiān)督的原則,注重實效,采取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形式,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采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
一是設立固定的政務公開欄,定期或隨時公開;二是設立專線咨詢電話、咨詢服務臺,與群眾直接對話或面對面交流;三是印發(fā)文件資料,制作《政務公開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基層單位和人民群眾查詢;四是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開辟政務公開專欄、專題論壇及政風熱線等;五是完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設,實行集中辦公,實施“一個窗口”對外、“一個大廳”辦理和“一條龍”服務;六是政府上網,實現政府與基層和群眾的網上溝通;七是有條件的單位可采用觸屏式電腦查詢系統(tǒng)、聲訊電話等現代化手段的形式實行政務公開。
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基層站、所政務公開的形式,主要是設立公開欄。各轄市、區(qū)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要是建立便民服務政務大廳,實行敞開式辦公,在重要位置設置公開欄,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重要事項通過新聞媒體公開等。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要通過會議、文件、公告及新聞媒體公開,重要事項設立公開欄,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建設網上工程等實行公開。省屬駐常各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各級政府機關派出、委托的組織,各級各類公益性事業(yè)等單位,政務公開的形式要采取以公開欄為主、其它形式為補充的方式實行政務公開。
政務公開的時間,各級各部門可以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實行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公開一次;階段性工作分段公布,臨時性工作隨時公布。實行網上公開的部門或單位,對有關內容必須及時更新網頁,以方便群眾查詢。
五、總體安排和要求
全市的政務公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已經成立了常州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考核。各轄市、區(qū)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其它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進一步提高對深化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結合本地、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負責地抓好工作的落實,年內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走上規(guī)范化、法制化軌道。
推行政務公開和實行公開辦事制度,是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擴大民主、依法行政、規(guī)范政府行政行為,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轉變政府機關作風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因此,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實際,認真抓好推進落實,努力使全市的政務公開工作走上規(guī)范化、法制化軌道。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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