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現(xiàn)將《常州市政府系統(tǒng)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此辦法,認真貫徹執(zhí)行,進一步加大信息報送力度,調整報送信息結構,提高信息質量水平,努力把政務信息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政府系統(tǒng)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為了進一步提高全市政務信息工作水平,推動政府系統(tǒng)信息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充分調動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工作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更好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評比范圍
各市、區(qū)政府辦公室,市各委辦局辦公室(秘書處),市各公司、直屬單位辦公室以及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lián)絡處。
二、考核評比獎勵辦法
1、考核評比主要采用計分的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每月將信息采用條目、得分和累計積分情況予以通報。
2、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的評比,由市政府辦公室依據評比條件直接評定;先進個人采取逐級推薦的辦法,最后由市政府辦公室審定。
3、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每年評比表彰一次,先進單位分設一、二、三等獎,均由市政府辦公室行文表彰,頒發(fā)獎狀或證書。
三、評比獎勵條件
1、信息工作先進單位:(1)領導重視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列入部門工作計劃,辦公室(或秘書處)有分管領導,并定期研究、督促、檢查信息工作開展情況。(2)機構健全,隊伍穩(wěn)定,各市、區(qū)政府辦公室有專門的信息工作機構,其它部門、單位有專兼職信息工作人員,信息工作隊伍相對穩(wěn)定。(3)形成靈敏快捷的信息網絡,建立信息采編、報送、反饋、查辦等工作制度,并能嚴格執(zhí)行,上報信息質量較高,得分在同類信息點中位居前列。(4)地區(qū)和部門內重大事件、重要情況無遲報、漏報,上報信息無失實現(xiàn)象。
2、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熱愛政務信息工作,對工作精益求精、一絲不茍,有較強的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信息工作成績突出,采編上報的信息數(shù)量多、質量好、得分高。
四、計分標準
1、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的信息每條計20分。
2、被省政府辦公廳《信息簡報》采用的信息每條計10分,其中簡訊采用每條計5分;被《江蘇信息摘報》或《專報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條計10分;被《信息選編》采用的信息每條計5分。
3、被市政府辦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條計2分。
4、內容真實,數(shù)據準確,所提對策建議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綜合調研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每條計20分,被國辦采用每條計40分。
5、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的信息有省領導批示的另加20分,被國辦采用的信息有國務院領導批示的另加40分。
6、對緊急重大信息遲報、漏報、瞞報或上報信息失實的,視情況進行扣分。遲報緊急重大信息,每條扣50分;漏報、瞞報緊急重大信息,每條扣100分;上報信息失實的,每條扣100分。
五、附則
本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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