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常州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續(xù)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城管〔2014〕3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我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需要,保障生活垃圾處理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實施常州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續(xù)建二期工程。
二、該工程位于武進區(qū)雪堰鎮(zhèn)滸莊村夾山南麓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填埋場內,擴建1#、2#、3#、4#庫區(qū),新建5#庫區(qū)(含焚燒飛灰獨立填埋庫),設計新增庫容112萬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庫容90.1萬立方米;焚燒飛灰獨立填埋庫容21.9萬立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邊坡工程、水平防滲工程(防滲面積5.27平方米)、雨水收集導排工程(包括雨污分流和截洪溝工程)、滲濾液收集導排工程、填埋氣收集利用工程(包括填埋氣導排系統(tǒng)和填埋氣處理)、封場工程和道路工程(全長480米)等;新增填埋作業(yè)機械:推土機(220馬力)2臺、挖掘機(1立方米)1臺、鋼板路基箱600平方米。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37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070萬元,其它費用388萬元,基本預備費242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批復(常環(huán)服〔2014〕35號);我委出具的節(jié)能審查登記備案意見。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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