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提請審批水韻綠城(一期)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住建〔2020〕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美化環(huán)境,實現建設“宜居生態(tài)城市”的要求,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水韻綠城(一期)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屬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實施水韻綠城(一期)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包含三條河道:關河(大運河~北塘河段)3.3km、北塘河(關河~東支河段)6.1km、東支河(北塘河~中華恐龍園)1.7km,總長約11.1km。工程內容包括土方工程、景觀工程(新建濱河步道、新建懸挑棧道及水中棧道、新建園路及休閑場地、新增驛站、景亭、座椅等景觀小品、原有設施整修等)、綠化工程(新建綠化及綠化改造提升)、亮化工程等。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4899萬元。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制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項目編碼:2020-320404-48-01-301163)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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