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西界河閘站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水利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轉報西界河閘站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水發(fā)〔2012〕51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提升我市城區(qū)防洪排澇能力,改善水環(huán)境質量,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西界河閘站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屬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設處負責實施。
二、該工程位于西界河與老京杭運河交匯處的西界河上,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單孔6米節(jié)制閘和設計流量3立方米/秒泵站各1座。同步實施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648萬元。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制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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