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推進實施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村(組)、民族學校(班)學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務管理工作。
(五)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邊疆民族地區(qū)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六)依法保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yǎng)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八)指導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民族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指導市級宗教團體辦好本市的宗教院校。
(十一)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指導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臺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戰(zhàn)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經費;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guī)處。依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并督促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負責依法行政、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監(jiān)督檢查安全穩(wěn)定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有關來信來訪、應急、綜治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反恐工作;承擔宗教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
(三)民族處。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yǎng)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承辦民族特需商品生產有關工作,負責清真食品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發(fā)展資金管理和扶貧工作;指導城市民族工作,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宗教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處)。承擔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間信仰等事務管理工作;聯系宗教界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間信仰等事務進行管理;指導宗教團體和有關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依法負責大型宗教活動的審批與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大型宗教活動舉辦地屬地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安全管理。負責指導市級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指導各地民族宗教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屬地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及委托管理的宗教院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人:楊光
辦公地址: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1B2樓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7:00
辦公室聯系電話:0519-856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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