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疫情對消費的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激發(fā)消費活力提振消費信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辦發(fā)〔2022〕45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按“先到先得”原則,對2022年6月10日起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新購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予以補貼;二手車、營運車輛、單位用戶車輛及特種車輛不予補貼。
二、補貼方式
按購車價格(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含稅價)的3%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臺,補貼資金發(fā)放至補貼申請人本人銀行借記卡。
本次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采取線上自主申報的方式,按申請?zhí)峤粫r間順序鎖定補貼名額;當余額不滿足發(fā)放規(guī)則時,活動自動終止。
三、申請條件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補貼申請人須為本市戶籍人員或在常繳納社保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并為機動車實際購買人;
(二)機動車銷售企業(yè)需在常州依法注冊登記并納稅,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票日期須在6月10日(含)之后;
(三)機動車需在常州登記上牌。
四、申領流程
(一)在線申報:在申報系統(tǒng)上線后,補貼申請人在線填報上傳全部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包括:
1. 補貼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非本市戶籍人員須另提供近6個月在常繳納社保的證明);
2. 補貼申請人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
3. 補貼申請人新購車輛的行駛證;
4. 補貼申請人收款銀行借記卡。
(二)材料審核:由常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三)對外公示:通過審核的補貼申請人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四)發(fā)放補貼: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發(fā)放購車補貼。
五、有關事項
(一)補貼申請人與機動車銷售發(fā)票及行駛證、銀行卡賬戶所有人必須為同一自然人。
(二)補貼申請人僅可享受一輛新能源汽車補貼。
(三)本補貼項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申報;購車補貼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本實施細則由常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和常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22年6月21日
(此文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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