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兒童福利院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市民政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辦理常州市兒童福利院改擴建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常民辦〔2012〕2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xiàn)將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蘇筑森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兒童福利院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現(xiàn)市兒童福利院內(麗華北路155號),核定工程總建筑面積566平方米,其中:業(yè)務樓改建增加建筑面積28平方米,生活樓改建增加建筑面積154平方米,新建門衛(wèi)建筑面積151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192平方米,車庫疏散口建筑面積41平方米。室內裝修總建筑面積2510平方米。
三、原則同意工程初步設計中總平面布局、主要建(構)筑物等設計,道路、無障礙通道、監(jiān)控系統(tǒng)、綠化等配套設施按專業(yè)設計要求規(guī)范實施。
四、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結構安全等級和耐火等級均為二級。
五、原則同意電氣、給排水、暖通、節(jié)能、消防、安全、衛(wèi)生等設計。
六、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7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631萬元,其它費用36萬元,基本預備費33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撥款解決。
七、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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