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機動車(詳見附件)已經(jīng)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機動車回收企業(yè)交售機動車,辦理報廢手續(xù)。逾期不報廢的,車輛管理所將公告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辦理此業(yè)務的請忽略此信息。
附件:機動車逾期未報廢告知清單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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