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同濟中學擴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12〕30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解決常州市同濟中學校舍抗震安全問題,緩解教學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常州市同濟中學實施常州市同濟中學擴建工程項目。
二、該項目建筑面積19800平方米,主要功能為教學樓、綜合實驗樓、信息圖書樓、師生餐廳、地下車庫等。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80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同濟中學共同籌集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做好施工期間學生安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方案,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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