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機動車駕駛證記分已經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在實習期內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信息發(fā)布之日已經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可忽略本信息)。
附件: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滿分告知清單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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