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報批常州市第三中學南教學樓改造為行政綜合樓項目的請示》(常教計〔2012〕3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常州市第三中學教學設施,合理配置教學資源,原則同意常州市第三中學實施南教學樓改造項目。
二、該項目對常州市第三中學(博愛路154號)現(xiàn)有南教學樓進行改造,用于教學及行政辦公,改造總建筑面積8293平方米,共涉及5個樓面,主要功能及布局為:1層設置美術專用教室4個,2~4層為教師辦公室,5層為專用教室、會議室及電視演播中心。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外墻改造、內(nèi)墻粉刷、門窗更新、電氣改造、教學設施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300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284萬元,其它費用16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常州市第三中學共同籌措解決。
四、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五、請你局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加強項目管理和投資控制,爭取工程盡早實施,發(fā)揮投資效益。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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