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常州市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民辦[2013]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提升常州市福利院內部設施和環(huán)境,更好地滿足我市老齡事業(yè)發(fā)展的需求,原則同意常州市福利院實施常州市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
二、該工程位于勞動東路18號的常州市福利院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拆除現(xiàn)有危樓并新建活動場地、對現(xiàn)有1號樓和7號樓進行外立面改造、屋頂改造及室內裝修等。
1、拆除現(xiàn)有危樓并新建活動場地。對現(xiàn)有2號、3號、5號、6號等4幢危樓進行拆除,拆除總建筑面積6200平方米,在原址新建室外活動場地,綠化面積22000平方米。
2、對現(xiàn)有1號樓(框架6層)和7號樓(框架4層)進行外立面改造和室內裝修,其中:外立面改造4500平方米,屋頂改造1000平方米,室內裝修改造6820平方米(含頂棚、墻面、地面裝修出新和家具、廚房等設施安裝)。
3、同步實施塑膠健身場地、木平臺、景墻和水電氣、暖通、消防、節(jié)能、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431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997萬元,其它費用931萬元,基本預備費391萬元。資金來源除由市財政撥款2000萬元、彩票公益金列支2000萬元外,其余資金由常州市福利院自籌解決。
四、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嚴格加強項目管理和投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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