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區(qū)發(fā)改局:
你局鐘發(fā)改〔2015〕17號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校舍安全,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原則同意常州市鳴珂巷幼兒園實施園區(qū)校安改擴建工程。
二、該項目位于市北大街紅星巷15號,總用地面積約6628平方米,改擴建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擬分兩期實施。一期地上建筑面積2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450平方米;二期地上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該項目匡算總投資2536萬元,資金由常州市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自籌解決。
三、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國土、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做好施工期間學生安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方案,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我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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