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檢察院:
你單位《關于報批常州市檢察機關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場所初步設計的請示》(常檢發(fā)〔2024〕1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蘇華源建筑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檢察機關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場所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并由你單位實施常州市檢察機關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場所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qū)北塘河路6號守正園1號樓地上一層,主要是對守正園1號樓地上一層進行改造。包括:房屋功能調整及裝修改造,面積401.3平方米;對室外通道及室外活動區(qū)改造,面積125.5平方米;對室外停車區(qū)進行改造,面積70.1平方米。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580萬元,其中:工程費472萬元,其他費用81萬元,預備費27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切實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項目編碼:2401-320400-04-01-665014)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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