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號總第84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常州市審計局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4月29日,對常州市2021年度市級部門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本次審計對80家市級一級預算單位實行審計全覆蓋,對160家二、三級預算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現(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1年,市財政下達上述240家單位預算資金146.07億元,實際支出142.28億元(基本支出64.04億元,項目支出78.24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各部門(單位)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加強支出管理,壓縮行政運行成本,“三公”經(jīng)費和會議費、培訓費支出較上年下降14.91%。
二、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項目預算執(zhí)行率低。12家單位26個項目預算合計1147.87萬元,決算合計265.77萬元,預算執(zhí)行率平均為23.15%。
(二)預算資金使用不合規(guī)或效益不高。3家預算單位提前列支下一年度土地租用費、伙食費、停車費等合計97.54萬元。2家單位公務用車、公務船艇油卡2021年初余額合計44.8萬元,當年充值合計30.48萬元,實際使用合計20.12萬元,年末余額合計55.16萬元。
(三)決算編報不準確。2家單位未將年度內(nèi)全部收入納入決算報表反映,合計946.39萬元。
(四)已完工項目未結轉固定資產(chǎn)。截至審計日,1家單位4個工程項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并結轉固定資產(chǎn),合計12538.25萬元。
(五)項目總投資超概算未經(jīng)批準。1家單位2021年6月完成竣工決算的一項工程實際投資總額1753.23萬元,超過市發(fā)改委批復概算19.51%,超出規(guī)定上限未經(jīng)報批。
(六)建設資金沉淀。截至2021年末,1家單位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合計2751.26萬元形成沉淀,包括2500萬元銀行存款(2013年起沉淀至今)和251.26萬元利息。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從進一步提高預算決算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推進財經(jīng)政策落地落實等方面提出了審計建議。各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相關問題已經(jīng)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3年1月19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