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常州市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意見》,2022年,全市各地積極推進幸福小微水體示范片區(qū)(村、社區(qū))建設。經(jīng)申報片區(qū)(村、社區(qū))自主申報與自評,各轄市(區(qū))河長辦初評,市河長辦評定,常州經(jīng)開區(qū)芳渚社區(qū)、金豐村等2個村(社區(qū))已通過考察評價,擬推薦為2022年度第二批幸福小微水體示范片區(qū)(村、社區(qū)),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8日至9月14日。如有異議,請向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lián)系人:陳鋒,電話:85682861。
特此公示。
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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