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已超過體檢有效期,請盡快辦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手續(xù)。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九項之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信息公布之日已辦理此業(yè)務的,可忽略本信息)。
附件:機動車駕駛人逾期未體檢告知清單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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