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常州大劇院消防安全設備、舞臺安全設備十年大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文廣旅〔2019〕2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大劇院表演活動順利進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原則同意你局實施該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位于常州大劇院(新北區(qū)晉陵北路2號),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消防設備。包括消防安全基礎設施系統(tǒng)、可燃氣體報警系統(tǒng)、監(jiān)控視頻系統(tǒng)、強電設施設備系統(tǒng)、供暖系統(tǒng)、中央空調系統(tǒng)、應急電源UPS等; 2、舞臺設備。包括舞臺機械、舞臺燈光、舞臺音響、視頻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878萬元,其中工程費794萬元,其他費用42萬元,預備費42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你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落實節(jié)能和環(huán)保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五、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項目編碼:2018-320411-87-01-375362)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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