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信用辦,信用貫標企業(yè)和信用服務機構:
根據(jù)省信用辦《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企業(yè)信用管理貫標、示范創(chuàng)建和信用信息服務工作的通知》(蘇信用辦〔2019〕12號)的要求,為組織好我市企業(yè)信用管理貫標和示范創(chuàng)建等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申報2018年度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
請各轄市、區(qū)信用辦按照蘇信用辦〔2019〕12號文要求,從2017年度(含2017年)之前認定的市級示范企業(yè)中,輔導培育,進行優(yōu)選,組織2018年度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推薦申報工作(各轄市、區(qū)原則上推薦1家優(yōu)質(zhì)企業(yè)),5月20日前將報告和企業(yè)申報材料報送我辦,由我辦組織遴選上報省信用辦認定。
二、組織開展2019年度企業(yè)信用管理貫標示范工作
請各轄市、區(qū)信用辦按照省信用辦要求的企業(yè)貫標工作程序,組織企業(yè)配合信用服務機構進行宣貫輔導評定,于5月底前完成宣貫工作。7月20日前,向我辦報送貫標及驗收工作資料。8月1日前,我辦完成發(fā)文認定通過貫標企業(yè),并上報省信用辦。
三、做好2019年度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認定
各轄市、區(qū)信息辦從2018年度(含2018年)之前認定的貫標企業(yè)中,寧缺毋濫、培育優(yōu)選,按照上報計劃,做好2019年度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推薦申報工作,7月25日前報送我辦。我辦進行認定后,于8月1日前上報省信用辦。
四、規(guī)范做好省市兩級示范企業(yè)復核工作
按照省信用辦要求,我辦將組織備案信用服務機構對歷年來省市級信用示范企業(yè)進行復核,對復核不達標的企業(yè)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認定資格,收回銅牌和證書。我辦將在信用中國(江蘇常州)網(wǎng)站公示、并報送省信用辦(按省信用辦另行通知)。
五、創(chuàng)新開展貫標和示范企業(yè)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工作
為鞏固和擴大近幾年全省企業(yè)信用管理貫標和示范創(chuàng)建工作成效,省信用辦組織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為全省信用管理貫標和示范企業(yè)提供“零距離、點對點”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幫助企業(yè)全面掌握公共信用信息狀況,推動失信企業(yè)盡快開展信用修復,全面提升信用管理水平。請各轄市、區(qū)信用辦在12月底完成本轄區(qū)內(nèi)貫標和示范企業(yè)基礎數(shù)據(jù)檔案建立工作,并對貫標和示范企業(yè)的服務專欄功能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同時,逐步組織企業(yè)申報相關信用信息、企業(yè)主動展示有關信用信息、企業(yè)訂閱信用查詢報告、在信用江蘇網(wǎng)站上開展實名制認證、定制企業(yè)信用名片等服務。
六、擇優(yōu)選擇輔導和驗收的信用機構
1.機構選擇。市信用辦在備案中介機構中擇優(yōu)選擇貫標驗收、示范驗收輔導和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的信用服務機構。
2.資金支持。省信用辦將于下半年通過專項資金撥付的方式,對開展貫標、示范創(chuàng)建和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的信用機構進行補貼,數(shù)量以各市報送的數(shù)量為準。驗收合格后,省信用辦補貼相關信用服務機構工作經(jīng)費,貫標企業(yè)350元/戶、市級示范企業(yè)3000元/戶。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的信用服務機構補貼將按省信用辦的相關文件實施。
聯(lián)系人:史曉剛,電話:85681099
附件:1.2019年信用管理貫標企業(yè)培育目標和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培育目標
2.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企業(yè)信用管理貫標、示范創(chuàng)建和信用信息服務工作的通知(蘇信用辦〔2019〕12號)
常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2019年信用管理貫標企業(yè)培育目標
單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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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信用管理貫標企業(yè)認定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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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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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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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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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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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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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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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區(qū)(含經(jīng)開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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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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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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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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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寧區(qū)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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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樓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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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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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培育目標
單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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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認定數(shù)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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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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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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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q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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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區(qū)(含經(jīng)開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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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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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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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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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寧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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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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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樓區(q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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