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報批常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民辦〔2017〕28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提高對自然災害的應對能力,更好滿足救災工作的需要,原則同意由常州市社會捐助工作中心實施常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天寧區(qū)青龍街道,青龍路南側、橫塘河西路西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762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675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45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常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等。
常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地上框架2層(局部3層),總建筑面積720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庫房、配套用房、地下室(主要用于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等。
同步實施道路、地面停車場、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307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631萬元,其它費用342萬元,基本預備費100萬元。資金來源由市福彩公益金等方式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不動產權證〔蘇(2017)常州市不動產權第0081480號〕;市規(guī)劃局審定的《常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規(guī)劃方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標準和投資規(guī)模,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6-320402-47-01-319944)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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