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學院:
你院報來的《關于報送常州工學院產教融合發(fā)展項目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工政〔2016〕178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優(yōu)化和完善你院教育設施布局,原則同意你院實施常州工學院產教融合發(fā)展工程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常州工學院遼河路校區(qū),規(guī)劃用地面積1374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866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57788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10877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實習實訓中心(含實訓樓01、實訓樓02)、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設計研發(fā)中心)等。
1、實習實訓中心??偨ㄖ娣e50000平方米,其中:實訓樓01,總建筑面積36500平方米,地上框架6層,建筑面積32000平方米,地下框架1層,建筑面積4500平方米;實訓樓02,總建筑面積13500平方米,地上框架5層,建筑面積13500平方米。
2、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設計研發(fā)中心)??偨ㄖ娣e18665平方米,地上框架6層,建筑面積12288平方米,地下框架1層,建筑面積6377平方米。
同步實施道路、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33015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8225萬元,其它費用1684萬元,基本預備費2393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713萬元。資金來源由你院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常國用(2014)第10113號〕、〔常國用(2012)第769號〕;市規(guī)劃局審定的《江蘇省常州工學院北部新城新校區(qū)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規(guī)劃方案;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環(huán)服〔2012〕60號);省發(fā)展改革委出具的節(jié)能審查意見(蘇發(fā)改能審〔2013〕第88號)。
五、請你院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標準和投資規(guī)模,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6-320411-47-01-327041 )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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