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車輛系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鐘樓大隊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2020年12月30日前依法扣留,請當事人攜相關(guān)合法證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到鐘樓交警大隊(本市海棠路166號)接受處理,逾期仍未提供合法證明、補辦手續(xù)或者接受處理的,本大隊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予以處理。請您把被扣車輛上的物品拿走,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您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quán)利。
附件: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明細(202202)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鐘樓大隊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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