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莊蘊寬故居修繕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機管〔2021〕5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消除莊蘊寬故居的安全隱患,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常州市直屬房產管理處實施莊蘊寬故居修繕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常州市鐘樓區(qū)延陵西路120號,占地面積275平方米,建筑面積436.25平方米,主要是對莊蘊寬故居1層、2層、閣樓及地下室進行修繕并建設完善配套功能。具體內容包括故居瓦屋面、大木構件、墻體、樓地面、門窗等恢復修繕,給排水系統(tǒng)維修,電力設施整改,消防設施整改, 白蟻防治以及周邊環(huán)境整治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投資146.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07.44萬元,其他費用26.11萬元,預備費13.35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有:產權證(常房權證字第00318025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七、安全生產要求
要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按照相關規(guī)章制度壓實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jiān)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要加強施工環(huán)境分析,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項目本身與周邊設施相交相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施工安全。
(項目編碼:2101-320400-04-05-904041)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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