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復興菜場及周邊地塊配套綠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7〕8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白蕩河沿線及中吳大道兩側景觀,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質,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市政工程管理處實施復興菜場及周邊地塊配套綠化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中吳大道北側、白蕩河西側、復興小區(qū)南側,呈L型,綠化帶寬15~20米,建設綠地面積320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土方、駁岸、園林、綠化等工程。
1、土方工程。主要包括挖方填方1600立方米。
2、駁岸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欄桿110米。
3、園林工程。主要包括園路、場地鋪裝510米。
4、綠化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綠化2690平方米、喬灌木210棵。
同步實施亮化、安裝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3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資91萬元;其它費用23萬元;基本預備費11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6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7〕12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700005號);天寧區(qū)環(huán)境保護局出具的環(huán)評批復{常天環(huán)(開)準字〔2017〕03008號}。
五、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6-320402-48-01-325693)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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