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勤永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租賃住房精準管理,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建議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涉及房屋建筑、消防隱患、治安問題等多領域公共安全,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事關城市平安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市租賃住房安全專業(yè)委員會高度重視租賃住房精準管理工作,由公安牽頭住建、消防等協(xié)辦單位,認真做好主辦件辦理工作。
一、租賃住房精準管理工作推進情況
全市現(xiàn)有租賃住房79.8萬戶(自購房38.3萬戶),租住人員210萬人,其中群租房1.1萬戶,租住19.7萬人。2019年底以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開展群租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通過安全生產“一年小灶”“三年大灶”,重點對違規(guī)使用液化氣瓶、私拉亂接電線、電瓶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等安全隱患“一點一策”開展聯(lián)合整治攻堅,全市重點隱患整改率達78.4%,累計查獲群(出)租房違法案件3688起、行政處罰3816人,比對抓獲逃犯316人,未發(fā)生有影響的租賃住房重大安全事故。
一是地方立法。為及時解決隱患整治中存在的沒有罰則、職責不清、機制不暢等問題,進一步推動長效管理,公安力推地方立法,聯(lián)合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門,提請市人大納入2021年立法調研項目,《常州市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于2022年10月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初步構建起“政府牽頭、部門協(xié)作、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租賃住房安全管理共治體系,有效落實多方責任、規(guī)范各方行為,壓實了政府和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
二是建設平臺。為流轉隱患、固化機制,市公安局于2023年7月建成“常州市住房租賃服務管理平臺”,設置人房信息登記、隱患采集流轉、自主申報審核、常用人房統(tǒng)計等21項功能。平臺接入“我的常州”上線運行,在“警務服務”模塊中開發(fā)“出租屋流動人口管理”APP小程序,提供人、房、隱患采集、流轉;在“住房服務”模塊中開發(fā)人員和房屋自主申報功能,實現(xiàn)群眾足不出戶就能申報登記人房信息。
三是建立機制。對接市城運中心,將“住房租賃服務管理平臺”融合接入“常州市城市運行(應急)智能樞紐平臺”,建立“租賃住房安全管理一件事”協(xié)同機制,推動責任部門或鎮(zhèn)(街道)根據平臺指令限期整改隱患,并由城運部門跟蹤督辦,建立“隱患摸排、數據推送、事件派單、分類處置、整改反饋、跟蹤督辦”6個關鍵流程閉環(huán)管理機制,確保隱患整改“一個不落”。
四是整治隱患。連續(xù)三年以市租賃住房安全專業(yè)委員會牽頭,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警力民力,聚焦群租房、城中村、老舊小區(qū)、安置小區(qū)、建筑工地等流動人口集中的重點部位,針對電動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違規(guī)使用瓶裝燃氣等4類重點隱患,開展“靶向式”排查整治,壓實出租人“第一責任”。通過推進會、現(xiàn)場會,在全市推廣“瓶改電”、安裝燃氣軟管、減壓閥、熄火保護裝置、泄漏報警裝置、第三方評估、政府“以獎代補”等整改經驗。今年以來全市共檢查租賃住房8.9萬戶,排查發(fā)現(xiàn)隱患2.5萬處,整改1.2萬處,其中由公安落實整改的治安類隱患整改率92%。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為加強租賃住房的精準管理,提升社會治理水平,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實施精準排查。公安部門將立足自身職責,加強與村(社區(qū))、網格的協(xié)作配合,匯聚整合農村自建房、危房、曾發(fā)生過重大火災事故群租房相關信息,有針對性地對違規(guī)使用瓶裝燃氣、私拉亂接電線、逃生通道不暢通、電瓶車違規(guī)停放和充電等隱患開展精準排查,提高隱患照片質量,著力攻克一批群租房安全管理難題,力爭安全隱患排查率達100%。
二是閉環(huán)整改隱患。推動各鎮(zhèn)(街道)統(tǒng)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協(xié)作聯(lián)動機制,推進隱患整治,按照陳金虎書記在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調度會議上“租賃住房安全管理要納入《網格員日常安全檢查清單》”的指示要求,推動網格員在日常工作中加強排查,發(fā)現(xiàn)隱患。對面上的安全隱患立行立改。對重點隱患,根據隱患類別和風險等級,開展綜合評估,科學制定“一房一策”整治方案,抓好整治攻堅,實施動態(tài)銷號,力爭實現(xiàn)重點隱患整改率達80%以上。
三是做實行政指導。公安、住建、消防、供電等部門將堅持“服務走在監(jiān)管前”的理念,通過制定“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常州市住房租賃備案管理辦法》及消防安全技術標準、用電用氣技術導則等,主動為社會公眾提供住房租賃、裝修、使用方面的指導,明確隱患整改標準,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安全規(guī)范,實現(xiàn)行政指導工作日?;?、業(yè)務化、規(guī)范化、長效化。
四是壓實房東責任。多措并舉督促房東履行租賃住房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對于排查發(fā)現(xiàn)的各類安全隱患要求即查即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對于不配合整改的房東,推動鎮(zhèn)(街道)責任部門負責約談,同時對不合規(guī)的出租房在社區(qū)進行公示。對拒不整改的隱患,由住建、消防等主管部門依法處罰,達到“處罰一批、震懾一片”的效果。對于一些長期未整改的重點亂點地區(qū),實行掛牌督辦,明確要求、限期整改,推動隱患整治落地見效。
五要深推普法宣傳。全面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責任制,通過“線上+線下”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圍繞租賃住房當事人承擔的安全責任、起居室分隔出租規(guī)定、人均租住面積、租賃住房備案以及法律責任等《條例》內容,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普及租賃住房安全意識,帶動公眾自覺維護法治權威,使執(zhí)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的過程。
簽發(fā)人:孔令駒
經辦人:薛 晨
聯(lián)系電話:819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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