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提升常州港口岸綜合競爭力,做大做強集裝箱運輸業(yè)務,充分發(fā)揮常州港口岸進出口通道平臺作用,根據《常州市商務局、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常州港口岸集裝箱運輸獎勵辦法的通知》(常商口岸〔2018〕25號)文件精神,現將2017年度常州港口岸集裝箱運輸獎勵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間在常州港口岸從事集裝箱進出口業(yè)務的代理企業(yè)和碼頭企業(yè)。
(二)2017年5月7日—2018年5月7日期間在常州港口岸新開集裝箱運輸國際航線班輪的航運企業(yè)。
二、政策內容
(一)對代理企業(yè)的獎勵
對在常州港口岸從事外貿集裝箱進出口運輸代理業(yè)務的船貨、貨代企業(yè)進行獎勵。按照經海事部門驗證繳納的外貿進出口標準箱(重箱)港口建設費的箱量為依據,每標準箱(重箱)獎勵金額按常州港口岸當年度實際完成的進出口標準箱(重箱)數量測算確定。
獎勵資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對外貿集裝箱進出口運輸總量進行獎勵,每標準箱(重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元;二是對外貿集裝箱進出口運輸較上年度同比有增量的企業(yè)進行獎勵,每新增一個標準箱(重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60元。
(二)對碼頭企業(yè)的獎勵
在常州港口岸從事集裝箱進出口運輸的碼頭企業(yè)按照年度實際完成的集裝箱運輸總吞吐量(內貿和外貿),較上年增幅的情況核定獎勵:
2017年度實際完成的集裝箱運輸總吞吐量較上年度增幅超過(含)5%以上的,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較上年度增幅超過(含)10%以上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較上年度增幅超過(含)15%以上的,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較上年度增幅超過(含)20%以上的,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對新開集裝箱運輸國際航線班輪企業(yè)的獎勵
對在常州港口岸新開辟集裝箱運輸國際航線的航運企業(yè)進行獎勵。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辦文單(常政辦〔2017〕57號)批復相關要求,給予新開國際集裝箱航線班輪的企業(yè)三年培養(yǎng)期政策性扶持資金。第一年扶持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以后逐年遞減。申報獎勵的航運企業(yè)所開國際集裝箱運輸直航航線班期保持基本穩(wěn)定,全年出港航班不少于40班,運營保持連續(xù)12個月。
三、申報條件
1.申報獎勵的企業(yè)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2.企業(yè)近兩年在財務管理、稅務管理、外匯管理、口岸業(yè)務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3.企業(yè)業(yè)務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
4.企業(yè)未有拖欠財政性資金的行為;
5.按規(guī)定向市商務局(口岸辦)報送統(tǒng)計資料。
四、獎勵資金申報和審核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yè)向市商務局申報紙質材料,同時在“常州市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服務平臺”上進入“常州市政府支持企業(yè)發(fā)展項目管理系統(tǒng)”中相應的“常州港口岸集裝箱運輸獎勵”欄目進行網上申報。由市商務局(口岸辦)會同市財政局審核后公示審核結果。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獎勵資金申請表(代理企業(yè)和碼頭企業(yè)填報);
2.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新開國際航線班輪獎勵資金申請表(國際航線班輪企業(yè)填報);
3.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
4.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5.單位組織代碼證復印件;
6.企業(yè)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集裝箱運輸港口建設費專用收據。船代、貨代企業(yè)向海事部門繳納的外貿重箱集裝箱運輸港口建設費收費憑證(為防止重復申報,必須是本單位向海事部門繳納港口建設費所獲得的收費憑證),裝訂順序以時間先后排序,與明細匯總表形成對應。(適用于代理企業(yè)和碼頭企業(yè));
8.代理企業(yè)繳納進出口集裝箱港建設費明細匯總表,表中須依次列明提單號、船名、航次、船期、往來單位、發(fā)票號、箱量等內容。(適用于代理企業(yè)和碼頭企業(yè));
9.航運企業(yè)開通的集裝箱運輸國際航線班輪出常州港口岸的班次明細匯總表,表中須依次列明進出港日期、船名等內容。(適用于國際航線班輪企業(yè))。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及其他附報材料)需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裝訂線在左側,封面為紙質,一式二份。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yè)公章。網上申報“常州市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服務平臺”。聯系電話:85580370、88885680。
五、申報時間和審核
1.各企業(yè)于2018年5月1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口岸辦)水港處(市行政中心1號樓A座321房間),同時完成網上申報。
2.常州海事局、常州外輪理貨公司對代理企和碼頭業(yè)申報材料提出集裝箱運輸箱量鑒證意見,對新開集裝箱運輸國際航線班輪企業(yè)申報的出港航班班期、運營時間提出鑒證意見;市商務局(口岸辦)會同市財政局進行紙質和網上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公示后,聯合下達資金文件。
六、聯系方式
常州市商務局(口岸辦)水港處 張小軍電話:85682285;常州市財政局工貿處李敏敏電話:85681839。
附件:1.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獎勵資金申請表
2.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新開國際航線班輪獎
勵資金申請表
3.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
4.企業(yè)網上申報流程及操作說明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獎勵資金申請表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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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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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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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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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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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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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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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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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單位完成的
外貿重箱運輸量
(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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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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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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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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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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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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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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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單位完成的
集裝箱運輸總量
(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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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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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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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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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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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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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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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業(yè)實際獲得的獎勵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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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內容企業(yè)上報后由審核單位共同審核后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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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事局鑒證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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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外輪理貨有限公司鑒證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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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務局(口岸辦)審核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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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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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度常州港集裝箱運輸
新開國際航線班輪獎勵資金申請表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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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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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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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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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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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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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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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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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7日—2018年5月7日期間出常州港口岸的集裝箱運輸國際班輪的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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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業(yè)實際獲得的獎勵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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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內容企業(yè)上報后由審核單位
共同審核后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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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事局鑒證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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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外輪理貨有限公司鑒證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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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務局(口岸辦)審核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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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審核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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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
(市級申報項目)
項目申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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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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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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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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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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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財政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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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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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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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單位承諾:
1.申報的所有材料均依據相關項目申報要求,據實提供。如有虛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2.專項資金獲批后將按規(guī)定使用。如有違規(guī),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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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主管部門審核:
該項目經審核,符合相關規(guī)定。如存在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單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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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企業(yè)網上申報流程及操作說明
1.企業(yè)用戶登陸“常州市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服務平臺”;
(1)企業(yè)用戶通過首頁的“常州市政府支持企業(yè)發(fā)展項目管理系統(tǒng)”入口登錄管理系統(tǒng);
(2)點擊登錄后,系統(tǒng)中已經存在歷史數據的企業(yè)用戶,可以進入系統(tǒng)。首次登陸的企業(yè)用戶需先完成用戶注冊;
2.閱讀申報指南及相關政策文件,下載相關資料;
3.根據申報指南的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請注意申報時限);
4.確認申報材料填寫完整后,點擊“發(fā)送”按鈕送審資金申報信息;
5.市、區(qū)商務和財政部門進行項目審核并公示;
6.公示結束后,市財政部門和市商務部門聯合下達資金撥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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