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提出子女積分入學申請后,居住地跨鎮(zhèn)發(fā)生變化,如何辦理變更手續(xù)?
提出申請后,如居住地跨鎮(zhèn)變動,本人應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持初次受理回執(zhí)、變更后的居住證明等材料至現居住鎮(zhèn)(開發(fā)區(qū)、街道)辦理手續(xù),并重新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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