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從我市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動員部署會上獲悉,30日起,我市將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大整治,完善出租房屋長效管理機制。副市長、公安局長常和平出席并講話。
據了解,此次整治行動將持續(xù)至年底。
整治重點為:把房間分割成多個小間,分別按間或床位出租,或者居住人數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隱患的群租房;違法建筑或違反規(guī)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出租房屋;沒有依法依規(guī)履行登記備案手續(xù)或未簽訂治安責任書的出租房屋;不符合安全、 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出租房屋;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混合設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賃場所;無照經營,或者不規(guī)范登記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不按要求及時上報備案的房屋中介機構。
市委、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將整治工作納入年底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考核體系,開展地毯式核查,全面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員的底數。同時強調,違法建筑不得出租,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供人居住,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者,出租時要登記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自房屋租賃合同訂立30日內,出租人應到租賃房屋所在地建設(房產)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備案內容有變化、續(xù)租或租賃終止的,應在30日內,到備案部門辦理變更、延續(xù)或注銷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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