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24年1月12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將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經清理,擬廢止《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政府令第8號),現(xiàn)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
請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提出意見和建議,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2024年3月12日至4月12日),通過以下途徑提出:
1.信函:郵寄至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規(guī)處,郵編:213000;請在信封上注明“廢止政府規(guī)章意見建議”字樣。
2.傳真:發(fā)送至0519-85682995;請在首頁注明“廢止政府規(guī)章意見建議”字樣。
3.電子郵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969235605@qq.com;請在郵件主題注明“廢止政府規(guī)章意見建議”字樣。
特此公告。
附件: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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