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常州市委書記費高云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了市河長制工作情況匯報,審議通過了《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組織形式、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4大板塊21條內容。根據(jù)《實施意見》,我市將建立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河長體系,組建市、轄市(區(qū))、鎮(zhèn)三級河長制辦公室,5月底前市、轄市(區(qū))、鎮(zhèn)、鄉(xiāng)河長將全面落實,6月底前各級河長配套體系將基本建立。
費高云強調,一是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河長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fā)展理念、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解決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chuàng)新。二是要落實到位,各級河長要盡快進入角色。各級要成立由總河長為組長、副總河長為副組長的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協(xié)調推行河長制各項工作。建立河長工作配套機制,加強對各級河長履職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問責,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三是要合力攻堅,確保河長制工作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協(xié)同推進河長制相關工作。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社會監(jiān)督,全方位、多渠道宣傳河長制相關工作,確保河長制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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