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號的要求,《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民宗、公安部門將按照新辦法辦理我市居民的民族成份變更手續(xù)。
12月3日,市民宗局將新辦法全文在市民宗局網(wǎng)站發(fā)布,并迅速傳達到各轄市區(qū)民宗局,要求各轄市區(qū)民宗局做好民族成份變更新辦法的宣傳落實工作,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新辦法的文件內容,明確新辦法中的民族成份變更的審批程序和所需材料。市民宗局將與市公安部門積極聯(lián)系,共同做好新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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