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9月2日金壇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掛牌成立,常州市實現了轄區(qū)內四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蓋。
為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保證符合刑事法律援助范圍要求的受援人在刑事訴訟各階段都能得到充分的法律援助,2013年以來常州市兩級法律援助機構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項措施,與公檢法部門加強銜接,分別出臺了多部關于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實施意見,積極應對刑事援助工作的新形勢、新變化。
2013年常州市司法局分別與市公安局、市檢察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實施法律援助的指導意見(試行)》和《關于審查起訴階段階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理順了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辦案流程;溧陽市公檢法司聯合出臺《關于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的實施意見》;金壇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三位一體”工作新模式。
為完善好刑事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服務,2014年常州市將成立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列為常州市委政法委年度重點項目,并積極推進轄市區(qū)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設立,今后常州市將依托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選派律師定期值班,開展日常接待咨詢、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轉接;不定期舉辦法律知識講座,接受羈押人員及家屬的法律咨詢,為他們解答涉法難題、化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援助。
這些意見的出臺和工作模式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常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