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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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喬木中心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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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灌木中心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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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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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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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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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電纜(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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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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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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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電纜(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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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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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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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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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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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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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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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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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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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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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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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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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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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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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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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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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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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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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盲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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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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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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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同性質(zhì)、類型的城市綠地內(nèi)綠色植物種植面積占用地總面積(陸地)比例,應符合現(xiàn)行相關的國家標準。
10種植設計應根據(jù)不同類別綠地的特點,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滿足交通視線安全、科學生態(tài)、游憩觀賞等功能要求,并便于養(yǎng)護管理。
11種植設計應考慮植物種植的合理密度,預留生長空間。植物配置應確定合理的種植密度,為植物生長預留空間。種植密度 樹林郁閉度應符合表2.2.0.11的規(guī)定:
表2.2.0.10樹林郁閉度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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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當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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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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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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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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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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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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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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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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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林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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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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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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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喬灌木在綠地中的種植面積比例一般宜達到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面積不宜超過30%。
13貫徹保護生物多樣性原則,做到植物種類豐富多彩。
14采用生物固氮的方式,即選擇栽種能與自然界固氮微生物共生形成根瘤的植物,減少或消除使用化肥對土壤的污染。
15建設節(jié)約型園林,堅持選用質(zhì)優(yōu)大苗原則,速生樹種喬木胸徑宜大于6厘米、慢生樹種喬木胸徑宜大于8厘米的。除行道樹外,胸徑大于15厘米的速生樹種喬木和胸徑大于12厘米的慢生樹種喬木數(shù)量在喬木總數(shù)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
16不應大量選用多飛毛、飛絮的植物 ,在選擇楊柳科植物和銀杏時應選擇雄性植株。
17健身場地、兒童活動場地內(nèi)和游人正常活動范圍內(nèi)不應配置有毒、有刺、有刺激性氣味等易對兒童造成傷害的植物。
18行道樹應選擇樹干挺拔端直、冠大蔭濃、根系發(fā)達、耐寒耐瘠薄、抗逆性強、少病蟲害、耐修剪、移栽成活率高、對人體及環(huán)境無明顯不利影響的樹種。
19行道樹使用截干樹時,應選擇截干生長三年以上的植株。嚴禁大規(guī)模移植大樹或栽植重度修剪的截干樹。
20植物選擇應適地適樹,應優(yōu)先選用鄉(xiāng)土植物和引種馴化后在當?shù)剡m生的植物,并應結(jié)合場地環(huán)境保護自然生態(tài)資源。
21城市綠地的水岸宜種植護岸且能凈化水質(zhì)的濕生、水生植物。
22不應大面積模紋色塊、單一草坪種植。
2.3地形與土壤
1城市綠地內(nèi)山坡、谷地等地形必須保持穩(wěn)定。城市綠地的水岸坡比不宜大于1:3,水位變化大的水岸,宜設生態(tài)護坡或駁岸。土山堆置應按照自然安息角設置自然坡度,當坡度超過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時,應采用護坡、擋墻、固土或防沖刷等工程措施 ,防止水土流失或滑坡。
2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基址內(nèi)原土壤和塑造地形的外來土壤、填充物不應含有對環(huán)境、人和動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質(zhì)。
3栽植基礎嚴禁使用含有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屋頂及構筑物頂面的綠化隔離地帶,綠化種植土有效土層均應透水。
4栽植土壤應按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綠化種植土壤》CJ/T340的要求,對土壤進行改良。土壤有害重金屬含量不應影響植物正常生長。土壤質(zhì)量不良時,應進行土壤改良或更換種植土。 對原地表層適宜栽植的土壤,應加以保護并有效利用 。
5栽植土壤有效土層厚度必須符合植物正常生長的要求,且不小于表2.3.0.5規(guī)定:
表2.3.0.5綠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層厚度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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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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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層厚度(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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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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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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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徑≥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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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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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徑<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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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深根)
≥100(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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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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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灌木、大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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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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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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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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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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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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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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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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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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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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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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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花卉、草本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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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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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空間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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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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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深根)
≥100(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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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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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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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花卉、草本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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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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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園林綠化工程內(nèi)使用及移除的種植土和肥料均不得污染水源。
2.4水資源
1城市綠地的雨水控制利用目標,包括徑流總量控制率、超標雨水徑流調(diào)蓄容量、雨水利用比例等,應根據(jù)上位規(guī)劃結(jié)合城市綠地的功能定位、地形和土質(zhì)條件而確定。
2城市綠地地形應科學合理,有利于保護天然水源,以自然途徑為主、人工措施為輔處理好地表排水。城市綠地設計不應填埋或侵占原有濕地、河湖水系及行洪通道。綠地內(nèi)景觀水體可作為雨水調(diào)蓄設施并與景觀設計相結(jié)合。
3郊野型公園的濕地區(qū)域水體應與城市和區(qū)域水系統(tǒng)保護利用相協(xié)調(diào),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濕地水系布局應尊重和保護天然濕地水系格局及形態(tài);
2)承擔城市防洪排澇功能的濕地,水位高程控制點應按照設計泄洪流量、設計洪水位和設計排澇流量確定;
3)植物生境營造應恢復50%以上的當?shù)貪竦氐湫腿郝?,不得使用外來入侵物種;
4)不應抽取地下水和使用自來水作為濕地水源。
4城市綠地建設應遵循海綿城市建設的宗旨,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態(tài)格局,維系生態(tài)本底的滲透、滯蓄、蒸發(fā)(騰)、徑流等水文特征,保護和恢復降雨徑流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
5城市綠地建設應參考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路線與方法,目標與問題導向相結(jié)合,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tǒng)治理”理念系統(tǒng)謀劃,因地制宜,灰色設施和綠色設施相結(jié)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方法綜合施策。
6公園與防護綠地應按照規(guī)劃設計要求接納周邊區(qū)域降雨徑流。
7城市綠地的雨水利用宜以入滲和景觀水體補水與凈化回用為主,應優(yōu)先使用簡單、非結(jié)構性、低成本的源頭徑流控制、凈化措施,避免建設維護費用高的設施,必須設置時,滿足功能前提下,應符合場地整體景觀設計。
8水體岸邊設有活動場地的區(qū)域,應在下列條件下設置防護設施:
1)近岸2.00m范圍內(nèi)、常水位水深大于(含)0.70m的人工駁岸
2)駁岸頂與常水位的垂直距離大于(含)0.50m的駁岸;
3)天然淤泥底水體的駁岸。
9未經(jīng)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生活污水和生產(chǎn)廢水不得排入綠地水體。在污染區(qū)及其鄰近地區(qū)不得設置水體。
10公園應營造自然景觀環(huán)境,并應設置滿足功能需要的園路、活動場地和設施;基址不應存在地質(zhì)安全、土壤污染隱患。
11人體非全身性接觸的娛樂性景觀用水水質(zhì)應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人體非直接接觸的觀賞性景觀用水水質(zhì)應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與游人接觸的噴泉水不得使用再生水,且必須采用過濾、循環(huán)、凈化、充氧等技術措施,保持水質(zhì)潔凈,不得對人身健康產(chǎn)生不良影響。
12綠地內(nèi)生活給水系統(tǒng)不得與其他給水系統(tǒng)連接。確需連接時,應有生活給水系統(tǒng)防回流污染的措施。
13用于植物灌溉的管線及設施應設置防止誤飲和誤接的明顯標識。
14城市綠地宜布置灌溉系統(tǒng),有條件的綠地可布置自動澆灌系統(tǒng),根據(jù)綠地實際情況采用微噴、滴灌、滲灌和其他節(jié)水灌溉技術。
2.5電氣
1城市綠地用電應為三級負荷,綠地中游人較多的交通廣場的用電應為二級負荷;低壓配電宜采用放射式和樹干式相結(jié)合的系統(tǒng),供電半徑不宜超過300.0m。
2室外照明配電系統(tǒng)在進線電源處應裝設具有檢修隔離功能的四級開關。
3城市綠地中的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不應使用0類防觸電保護產(chǎn)品。
4綠地照明應以功能照明為主,景觀照明及燈光造景應考慮生態(tài)和環(huán)保要求,避免光污染影響。
2.6管養(yǎng)
1城市綠地應參照《園林綠化養(yǎng)護標準》CJJT287-2018和《常州市城市綠地養(yǎng)護分級管理辦法》,根據(jù)綠地分級標準進行科學養(yǎng)護。
2城市綠地應由專業(yè)單位進行管養(yǎng),且操作人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
3城市綠地養(yǎng)護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日常養(yǎng)護有計劃,綠化資料檔案齊全。
4施工的養(yǎng)護期應不少于兩個夏天。
5園林植物病蟲害防治,應采用以精準藥防為主,生物、物理等防治方法為輔的綜合防治方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óng)業(yè)部公告第199號》文件禁限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藥劑。
6園林植物應定期養(yǎng)護,植物病蟲害防治不得污染水源,禁止使用劇毒、高毒農(nóng)藥,水生植物病蟲害防治不得使用農(nóng)藥。
7樹木修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根據(jù)樹木生物學特性、生長階段、生態(tài)習性、景觀功能要求及栽培地區(qū)氣候特點,選擇相應的時期和方法進行修剪。
2)修剪樹木前應制定修剪技術方案,包括修剪時間、人員安排、崗前培訓、工具準備、施工進度、枝條處理、現(xiàn)場安全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樹修剪,因時修剪。
2.7綠化植物廢棄物
1綠化植物廢棄物應收集至專用的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理點,并分類堆放。帶蟲害的植物廢棄物堆放超過3天的應使用防蟲網(wǎng)遮蓋,避免蟲害遷飛擴散。綠化植物廢棄物需分類進行資源化處置和利用,應即產(chǎn)即消。
2經(jīng)處理用作基質(zhì)、肥料、覆蓋物的產(chǎn)品,應經(jīng)過殺蟲、除菌措施,避免病蟲害擴散。
3建設要求
3.1公園綠地
1公園綠地內(nèi)道路設計應以綠地總體設計為依據(jù),按游覽、觀景、交通、集散等需求,與山水、樹木、建筑、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相結(jié)合,設置主路、支路、小路和廣場,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統(tǒng)。
2公園綠地的主路應構成環(huán)道,并可通行機動車。主路寬度不應小于3.0m。通行消防車的主路寬度不應小于4.0m,盡端式道路長度大于120.0m時,應在盡端設置不小于12.0m×12.0m的回車場地。
3公園綠地內(nèi)道路應隨地形曲直、起伏。主路縱坡不宜大于10%,山地主路、支路、小路縱坡不應大于12%。當縱坡超過12%時,應設臺階,臺階級數(shù)不應少于2級。
4游人隔離帶最小寬度應大于成人與展示動物最長肢體之和的長度,最小隔離寬度應大于1.5m。
5通行游船的橋梁橋底與常水位之間凈空高度應大于1.50m。
6人行天橋橋下的三角區(qū)凈空小于2.0m時,應安裝防護設施,并應在防護設施外設置提示盲道。
7游憩設施場地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1)不同功能、不同人群使用的游憩設施場地應分別設置;
2)游人大量集中的場地應與主園路順暢連接,并便于集散;
3)安靜休息區(qū)與喧鬧區(qū)之間應利用地形或植物進行隔離;
4)兒童游戲場與游人密集區(qū)、主園路及城市干道之間,宜用植物或地形等構成隔離地帶。
8兒童游戲場地宜采用軟質(zhì)地坪或潔凈的沙坑。沙坑周邊應設防沙粒散失、濾沙和沖洗的措施。
9兒童游戲場地、健身場地周邊應設置座椅。
10園林建筑設計應以綠地總體設計為依據(jù),景觀、游覽、休憩、服務性建筑除應執(zhí)行相應建筑設計規(guī)范,出入口應為無障礙出入口。
11公園綠地內(nèi)的重要園林建筑和廁所內(nèi)應設母嬰室。園林建筑設計應運用新理念、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利用當?shù)氐纳鐣妥匀粭l件,創(chuàng)造富有鮮明地方特點的園林建筑。
12公園綠地內(nèi)的建筑應充分考慮雨水徑流的控制與利用。屋面坡度小于等于1:5的單層或多層建筑宜采用屋頂綠化。
13建筑內(nèi)設有電梯時,至少應設置1部無障礙電梯。
14公園綠地內(nèi)廁所的服務半徑不應超過250.0m,即間距500.0m。節(jié)假日廁位不足時,可設活動廁所補充。廁所位置應便于游人尋找,廁所的外型應與環(huán)境相協(xié)調(diào)。廁所的男女廁位比例不宜大于2:3。宜以蹲式便器為主,并設拉手。應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設置無障礙廁所或廁位。在兒童游戲場所附近的廁所,應設置方便兒童使用的廁位和洗手位。
15廁所的建造標準宜參考《旅游廁所質(zhì)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出入口應為無障礙出入口。
16公園綠地內(nèi)廁所必須通風、通水、清潔、無臭。
17廁所應設防滑地面,宜采用腳踏式和感應式節(jié)水水龍頭。
18廁所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江河湖或景觀水體,必須經(jīng)凈化處理達標后澆灌綠地,或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9公園綠地應建設避雨設施,廊架宜有避雨功能。
20公園綠地應有專業(yè)隊伍進行養(yǎng)護管理。
3.2防護綠地
1防護綠地種植配置應滿足衛(wèi)生、隔離、安全的要求。
2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的植物選擇應根據(jù)覆土深度及地溫選擇合適的品種。
3城區(qū)內(nèi)水廠用地和加壓泵站周圍應設置防護綠地。水廠廠區(qū)周圍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綠化帶 。泵站周圍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綠化帶,并宜與城市綠化用地相結(jié)合。
4城區(qū)內(nèi)污水處理廠周圍應設置防護綠地;新建污水處理廠周圍設置防護綠地應根據(jù)污水處理規(guī)模、污水水質(zhì)、處理深度、處理工藝和建設形式等因素具體確定。
5城區(qū)內(nèi)生活垃圾轉(zhuǎn)運站、垃圾轉(zhuǎn)運碼頭、糞便碼頭、糞便處理廠、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生活垃圾堆肥處理設施、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糞便處理設施周圍應設置防護綠地。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垃圾轉(zhuǎn)運碼頭周邊應設置寬度不少于5.0m的綠化隔離帶,糞便碼頭周邊應設置寬度不少于10.0m的綠化隔離帶。
2)生活垃圾焚燒廠、堆肥處理設施、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糞便處理設施單獨設置時,用地內(nèi)沿邊界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綠化隔離帶。
3)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用地內(nèi)沿邊界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綠化隔離帶,外沿周邊宜設置寬度不小于100.0m的防護綠帶。
6城區(qū)內(nèi)35kV~100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走廊應設置防護綠地,寬度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城市電力規(guī)劃規(guī)范》GB/T50293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規(guī)劃走廊寬度的規(guī)定。
7城市內(nèi)河、海、湖及鐵路防護綠地規(guī)劃寬度不應小于30.0m;產(chǎn)生有害氣體及污染工廠的防護綠地規(guī)劃寬度不應小于50.0m。
8防護綠地應有專人養(yǎng)護管理,整潔美觀、花木茂盛,基本無病蟲害,環(huán)境生態(tài)效益良好。
3.3廣場用地
1廣場用地綠化應根據(jù)各類廣場的功能、規(guī)模和周邊環(huán)境進行設計。
2廣場用地的種植配置應利于人、車集散,滿足觀賞、安全等要求。
3公共活動廣場周邊宜種植高大喬木。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25%,并宜設計成開放式綠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4車站、碼頭、機場的集散廣場綠化應選擇具有地方特色的樹種。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10%。
5硬質(zhì)場地上的種植池或行道樹種植池凈寬應大于1.5m。
6紀念性廣場應用綠化襯托主體紀念物,創(chuàng)造與紀念主題相應的環(huán)境氣氛。
7廣場用地應有專業(yè)隊伍進行養(yǎng)護管理。
8場地、綠地和水體應保持清潔,無衛(wèi)生死角。
9廣場用地內(nèi)建筑物、構筑物及各類設施應維護良好,水景、燈光等使用正常。
3.4附屬綠地
3.4.1道路附屬綠地
1道路綠地、城市綠地中的主路應配置行道樹,行道樹宜選用落葉樹,株距不應小于8.0m,杉類植物做行道樹的株距不應小于4.0m。
2硬質(zhì)場地上的新建、改建的種植池或行道樹種植池凈寬應大于1.5m。
3道路分車綠帶大于或等于2.5m的,應種植大喬木。
4十字路口無導流島、導流線的,行道樹自道路交叉口圓弧與直線段相接的位置起4-8.0m開始種植。
5新栽行道樹與現(xiàn)狀路燈桿、交通指示標志桿、交通信號燈桿的距離不小于6.0m,杉類植物做行道樹的株距不應小于4.0m。
6道路綠化應與相關市政設施相統(tǒng)籌,應協(xié)調(diào)處理與道路照明、交通設施、地上桿線、地下管線、安防監(jiān)控等設施的關系,并應保證樹木正常生長必需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未經(jīng)凈化處理的車行道初期徑流雨水不得直接排入道路綠帶。
7人行道邊綠帶寬度大于2.5m時,行道樹宜種植在綠帶內(nèi)。
8機動車道路兩側(cè)植物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中分帶、機非隔離帶的行道樹枝下高不小于3.5m。人行道的行道樹枝下高不應小于2.8m,且同一條路的枝下高應一致。
2)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范圍內(nèi)不應有低于4.0m高度的枝條;
3)省道、國道車輛通行范圍內(nèi)不應有低于5.0m高度的枝條;
4)車道的彎道內(nèi)側(cè)及交叉口停車視距三角形范圍內(nèi)如種植綠籬的,綠籬、地被等植物高度不應超過0.3m,彎道外側(cè)宜加密種植以引導視線;
5)交叉路口和分車帶開口的停車視距范圍內(nèi)應進行通透式配置,保證行車視線通透,并對視線起引導作用。
表3.4.1.8停車視距
設計速度(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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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0
|
60
|
50
|
40
|
30
|
20
|
停車視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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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110.0
|
70.0
|
60.0
|
40.0
|
30.0
|
20.0
|
9行道樹出現(xiàn)枯死,應及時補植或移除,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枯死行道樹兩邊的行道樹自然生長樹冠間隙大于6.0m的應補植行道樹;間隙小于6.0m大于2.0m宜補植行道樹;間隙小于2.0m的宜移除枯死行道樹。
2)補植樹木喬木胸徑不應小于15cm 。并應加強養(yǎng)護,確保成活。
3)符合移除條件的,應連同根部一起挖除,并填平樹穴。
10喬木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cè)最小距離不宜低于0.75m,同時應滿足行道樹土球為其胸徑的8-10倍。
11開山筑路而形成的裸露坡面,可噴播草籽或設置攀緣綠化或拱形護坡等其他坡面綠化形式。
3.4.2停車場附屬綠地
1機動車停車場的出入口距離交叉路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叉點量起不應小于80.0m;距離人行過街天橋、地道和橋梁、隧道引道不應小于50.0m,距離地鐵出入口、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5.0m;距離學校及有兒童、老年人、殘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應小于20.0m。
2機動車停車場出入口與城市道路連接時,應有不小于7.5m的緩沖段。
3機動車停車場的出入口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停車數(shù)為50個及以下時,可設一個出入口,應采用雙向行駛的出入口;
2)當停車數(shù)為51個~300個時,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宜采用雙向行駛的出入口;
3)當停車數(shù)為301個~500時,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應采用雙向行駛的出入口,兩個出入口之間的距離應大于20.0m;
4)當停車數(shù)大于500個時,出入口不應少于3個,出入口之間的距離應大于20.0m,宜采用雙向行駛的出入口;
5)單向行駛的出入口寬度不應小于5.0m,雙向行駛的出入口寬度不應小于7.0m。
4非機動停車場出入口不宜設置在交叉路口附近,停車場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1)停車場出入口寬度宜為2.5m~3.5m ;
2)停車數(shù)大于等于300輛時,應設置不少于2個出入口;
3)停車區(qū)應分組布置,每組停車區(qū)長度不宜超過20.0m。
5城市綠地的停車場宜配植庇蔭喬木、綠化隔離帶。
6停車場的樹木間距應滿足車位、通道、轉(zhuǎn)彎、回車半徑的要求。
7停車場種植的庇蔭喬木可選擇行道樹種。其樹木枝下高度應符合停車位凈高度的規(guī)定 :
1)小汽車停車場大于2.5m;
2)中型客貨車停車場大于3.5m;
3)載貨汽車停車場大于4.5m。
4)自行車停車場應大于2.2m。
8停車場種植的庇蔭喬木應選擇無漿果的品種。
9停車場在滿足停車要求的條件下,應種植喬木或采取立體綠化的方式,遮陰面積不宜小于停車場面積的30%。
10停車場宜提供充電裝置。
11道路和停車場附屬綠地應有專業(yè)隊伍進行養(yǎng)護管理。
12場地、綠地應保持清潔,無衛(wèi)生死角。
13用地內(nèi)建筑物、構筑物及各類設施應維護良好,水景、燈光等使用正常。
14道路綠化樹木應定期科學修剪。
15配套設施應完好,功能完善。
16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日常養(yǎng)護有計劃,管理經(jīng)費落實,綠化資料檔案齊全,有效實施考核制度。
3.4.3居住區(qū)附屬綠地
1新建居住區(qū)綠地率不應小于30%,園林式居住區(qū)綠地率不應小于35%,舊區(qū)改建的居住區(qū)綠地覆蓋率不應小于25% 。
2居住區(qū)附屬綠地應根據(jù)居住區(qū)不同的規(guī)劃布局形式設置相應的中心綠地和老年人、兒童的活動場地,以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
1)有相應的適合不同年齡人群的休憩、活動、健身設施,布局因地制宜,滿足功能需要。
2)面積不少于400㎡且寬度大于8.0m的集中綠地,應至少有1/3的綠地面積在規(guī)定的建筑標準日照陰影線之外。
3)新建居住區(qū)綠地內(nèi)的綠色植物種植面積占陸地總面積的比例不應低于70%;改建提升的居住綠地內(nèi)的綠色植物種植面積占陸地總面積的比例不應低于原指標。
4)居住綠地水體面積所占比例不宜大于35%。
5)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用開敞式,或以綠籬或其他通透式院墻欄桿做分隔。
3居住區(qū)的綠地應充分發(fā)揮健身休憩功能,因地制宜地設置體育運動設施和場地。應結(jié)合居住區(qū)道路系統(tǒng)及綠地,規(guī)劃建設通暢便捷的健身步道,方便居民就近健身及運動。
4健身場地、游戲場等與住宅建筑的距離不宜小于25.0m 。
5居住區(qū)綠化植物的選擇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1)滿足不同區(qū)域功能的需要,滿足居民安全、宜居的要求。
2)居住區(qū)的主干道兩側(cè)、活動場地邊的高大喬木宜選用鄉(xiāng)土適生落葉喬木。
3)住宅周邊植物栽植應充分考慮居民日照、采光、通風、安全的需要,住宅南面應以落葉喬木為主,一定范圍內(nèi)不宜栽植高大常綠喬木,滿足用戶采光及日照需要 。
6居住區(qū)附屬綠地宜地形平緩、具有短期和緊急避險功能,綠地內(nèi)的灌木種植不應阻礙短期和緊急避險的通道。
7因地制宜,鼓勵建設林蔭停車場,提高居住區(qū)的綠地覆蓋率。
8居住區(qū)綠化的設計、施工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資質(zhì)管理及方案審查、驗收備案等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居住區(qū)附屬綠地應有專人進行日常養(yǎng)護管理。樹木成活率達95%以上,保存率達到98%,基本無缺株斷壟,病蟲害防治要求符合《常州市園林有害生物綜合治理技術規(guī)范.DB 3204/T 1017—2021》。休憩、運動等設施完好。綠地內(nèi)應保持清潔,無衛(wèi)生死角,環(huán)境整潔舒適。
10水景、親水平臺、假山、雕塑等應設置防護設施及警示標志,并定期檢查其自身安全性。
3.4.4單位和工業(yè)用地附屬綠地
1根據(jù)單位性質(zhì)、區(qū)位不同,單位和工廠的綠地率可有適當差異。具體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要求 :
1)商業(yè)、金融、倉儲、工業(yè)、交通樞紐、市政公用等單位綠地率不小于15%,綠化覆蓋率不小于25%,積極推進屋頂綠化、立體綠化。
2)屬于舊區(qū)改建(不含歷史文化街區(qū))的單位,綠地率指標可降低5%,且綠化覆蓋率不應低于30%;要因地制宜進行立體綠化、屋頂綠化,并增加喬木種植量。
3)機關團體、文化娛樂、體育、科研、部隊等單位,綠地率不小于30%;高等院校、醫(yī)院、療養(yǎng)院、休養(yǎng)所、養(yǎng)老托老院等,綠地率不小于35%。
4)醫(yī)院的配套綠地嚴禁配置有毒、有刺激性氣味、花粉多、飛絮多的植物。
5)對環(huán)境有大氣、噪聲等污染的廠礦企業(yè)單位,綠地率不小于30%,并根據(jù)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標準中的規(guī)定,設置相應針對性抗污染樹種的防護林帶。
2辦公、工廠等人員密集的地塊,其附屬綠地宜地形平緩、具有短期和緊急避險功能。
3工業(yè)用地附屬綠地布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在生產(chǎn)區(qū)、職工生活區(qū)、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區(qū)之間布置集中綠地;
2)應在對環(huán)境具有特殊潔凈度要求的區(qū)域布置隔離綠地;
3)散發(fā)有害氣體和粉塵、產(chǎn)生高噪聲的生產(chǎn)車間、裝置及堆場周邊,應根據(jù)全年盛行風向和污染特征設置防護林;
4)危險品的生產(chǎn)、儲存和裝卸設施周邊應設置綠化緩沖帶。
4新建單位的廣場、地面停車場應采用林蔭式停車場。
5可綠化用地應全部綠化。因地制宜、積極推進立體綠化、屋頂綠化,提高綠化覆蓋率,改善工作、生產(chǎn)環(huán)境。
6單位和工業(yè)附屬綠地的設計、施工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資質(zhì)管理及方案審查、驗收備案等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單位和工業(yè)附屬綠地應有專人進行日常養(yǎng)護管理。整潔美觀、基本無病蟲害,環(huán)境生態(tài)效益良好。
3.4.5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附屬綠地
1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等建設用地的綠地率不小于35%。
2幼兒園的室外地面活動場地應有不少于1/2的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
3室外運動場地邊緣與各類教學用房的外窗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5.0m。
4室外活動場地的面層應選擇低飽和度的顏色。
5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活動場地周邊綠地嚴禁配置有毒、有刺、有刺激性氣味等易對兒童造成傷害的植物。
6幼兒園、中小學校教室周邊的植物不應影響自然采光。
7喬木栽植位置應距離建筑大于5.0m;距離建筑有窗、有采光需求的立面大于8.0m,并不應選擇常綠高大喬木。
8活動場所的防護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幼兒攀登和穿過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離不應大于9cm。
9綠地應有專人進行日常養(yǎng)護管理。整潔美觀、基本無病蟲害,環(huán)境生態(tài)效益良好。
10花木應定期修剪。
3.4.6屋頂綠化、立體綠化和設施空間綠化
1城區(qū)內(nèi)新建的公共建筑高度不超過30.0m、屋面坡度小于3%的應實施屋頂綠化、屋頂坡度小于12%的宜實施屋頂綠化。
2坡度小于8%的屋頂,可實施花園式、組合式、草坪式屋頂綠化;坡度在8%~12%之間的屋頂,一般建設草坪式屋頂綠化。屋頂綠化設計應符合表3.4.6.2的要求:
表3.4.6.2屋頂綠化設計比例
屋頂綠化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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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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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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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式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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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種植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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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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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灌木覆蓋面積占綠化種植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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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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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路鋪裝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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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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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小品等構筑物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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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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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式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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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種植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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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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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覆蓋面積占綠化種植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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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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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路鋪裝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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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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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式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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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種植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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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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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路鋪裝面積占屋頂綠化總面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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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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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屋頂綠化應留出通道,確保在屋面將各單元連通來滿足2個不同疏散方向的要求,便于人員疏散。
屋面除設備占地、疏散通道之外的面積為可綠化面積,可綠化面積范圍內(nèi)綠化比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應不小于40%,其他公共建筑應不小于30%;工業(yè)用地中建筑不宜小于30%;
2)可移動種植槽綠化面積不應超過屋面可綠化面積的10%;
3)上述范圍內(nèi)以下兩種情況可不做立體綠化:立項文件明確的各類臨時性建筑;公共建筑及工業(yè)建筑的輕鋼屋面部分。
4種植屋面工程結(jié)構設計時應計算種植荷載。既有建筑屋面改造為種植屋面,應對原結(jié)構進行鑒定。
5屋頂綠化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結(jié)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規(guī)定取值。種植不應影響建筑結(jié)構安全及排水。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 :
1)屋頂綠化的土壤應采用輕型介質(zhì),其底層應設置性能良好的濾水層、排水層、防水層和耐根穿刺防水層。
2)屋頂綠化喬木栽植位置應設在柱頂或梁上,并采取抗風措施。
3)屋頂綠化應選擇耐寒、耐旱、抗風、抗日灼、不易倒伏的植物。不宜選擇深根、主根穿透能力強的植物。
6種植屋面防水層應滿足一級防水等級設防要求,且最上層必須至少設置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層。
7屋頂綠化和設施空間綠化基質(zhì)的厚度必須依據(jù)屋頂?shù)暮奢d力和種植植物的種類而定。參見表2.3.0.5,最低厚度不得小于30cm。
8屋頂綠化的種植土距離女兒墻應有不小于0.5m的緩沖帶。
9市政橋梁立柱不宜實施立體綠化。
10綠地應有專人進行日常養(yǎng)護管理。整潔美觀、基本無病蟲害,環(huán)境生態(tài)效益良好。
4綠地面積計算
1綠化方案應明確列出綠地面積(總面積、可種植綠地、屋頂綠化、水面、建筑鋪裝占地等分類面積及比例)、綠地邊界長度。綠化施工圖應明確列出植物種類數(shù)、大樹數(shù)量及比例等指標。參照表4.0.0.1和4.0.0.2。
表4.0.0.1綠化方案經(jīng)濟技術指標表
總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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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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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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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綠化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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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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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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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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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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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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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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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憩建筑和服務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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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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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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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路及鋪裝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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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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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0.2綠化施工圖植物種類數(shù)、大樹數(shù)量及比例
植物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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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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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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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喬木(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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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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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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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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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徑>15cm的速生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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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徑>12cm的慢生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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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木(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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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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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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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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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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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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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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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綠地中作為景觀功能的小品、亭臺、曲廊、汀步等面積分別不超過綠地總面積的3%時,可以計入綠地面積計算。
3居住區(qū)內(nèi)的主干道、宅間路、組團路等不計入綠地面積;
4散水不計入綠地面積,當與建筑物臨接時,應算至距房屋墻腳1.0m處。 居住區(qū)中以任何形式圍合、非公共所有及使用的綠地及為業(yè)主個人所有或使用的庭園綠地,均不得計入居住區(qū)綠地率計算。
5道路附屬綠地的面積計算,以道路紅線內(nèi)的綠地面積為準。
6硬質(zhì)鋪裝上孤植喬木的綠地面積以1.5m×1.5m計算。
7停車場的車位周邊種植高大喬木或通過其他永久式綠化方式進行綠化遮蔭,綠化覆蓋面積不小于停車場面積70%的,停車場非綠地面積的10%可計入綠地面積。
8景觀水體宜采用生態(tài)方式進行建設,水體面積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體面積累計不超過居住區(qū)或單位綠地總面積的20%的,按水體面積的100%計入綠地面積;
2)綠地圍合的景觀水體可計入綠地面積。
3)游泳池、消防水池、大型噴泉等水體不計入綠地面積。
9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頂面綠地面積應根據(jù)覆土深度進行計算 :
1)種植土層深度不小于1.2m的,按實際種植面積的100%計入綠地面積。
2)種植土層深度為1.0(含)~1.2m的,按實際種植面積的80%計入綠地面積。
3)種植土層深度0.6(含)~1.0m的,按實際種植面積的50%計入綠地面積。
4)種植土層深度0.3(含)~0.6m的,按實際種植面積的30%計入綠地面積。
10在多層、高層建筑屋頂進行綠化的,屋頂綠化面積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
1)面積不小于200㎡、綠化種植土層厚度0.3(含)~0.6m、養(yǎng)護良好的屋頂綠地,可按15%折算計入綠地率,總折算面積不得超過規(guī)定綠地率指標值的10%。
2)面積不小于100㎡、綠化種植土層厚度不小于0.6m、養(yǎng)護良好的屋頂綠地,可按30%折算計入綠地率,總折算面積不得超過規(guī)定綠地率指標值的15%。
11垂直綠化、嵌草地坪等不計入綠地面積,可根據(jù)情況折算為綠化覆蓋面積。
12單位用地范圍內(nèi)在作為單位發(fā)展備用地或后期開發(fā)建設用地上進行綠化的,其綠地面積不得計入單位綠地率計算。
5術語
1城市綠地urban green space
城市中以植被為主要形態(tài),并對生態(tài)、游憩、景觀、安全等具有積極作用的一類用地的總稱。城市綠地包括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區(qū)域綠地五大類。
2種植設計planting design
按植物生態(tài)習性和綠地總體設計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種植物,發(fā)揮其功能和觀賞特性的設計活動。
3古樹名木historical tree and famous wood species
古樹泛指樹齡在百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泛指珍貴、稀有或具有歷史、科學、文化價值以及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也指歷史和現(xiàn)代名人種植的樹木,或具有歷史事件、傳說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樹木。
4駁岸revetment
保護水體岸邊的工程設施。
5自然安息角natural angle of 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積條件下,經(jīng)過自然沉淀穩(wěn)定后的坡面與地面之間所形成的最大夾角。角度的大小與土壤的土質(zhì)、顆粒大小、含水量有關。
6標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準面作為基準面,并作零點(水準原點)起算地面至測量點的垂直高度。
7種植土 planting soil
理化性狀良好,適宜于園林植物生長的土壤。
8胸徑 trunk diameter
喬木主干高度在1.30m處的樹干直徑。
9設施空間綠化 greening of facility space
建筑物、地下構筑物的頂面、壁面及圍欄等處的綠化。
10通透式配置
綠地上配植的樹木,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90m至 3.0m之間的范圍內(nèi),其樹冠不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配置方式。
11護坡slope protection
防止土體邊坡變遷而設置的斜坡式防護工程。
12擋土墻retaining wall
防止土體邊坡坍塌而修筑的墻體。
13汀步stepsover water
在水中放置可以讓人步行過河的步石。
14園林建筑garden building
在城市綠地內(nèi),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又具有觀賞價值,成為綠地景觀構成要素的建筑。
15特種園林建筑special garden building
綠地內(nèi)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動物籠舍、溫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樂建筑等。
16假山rockwork,artificial 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攪勝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構筑物。
17塑石man-made 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18標識sign or marker
綠地中設置的標志牌、指示牌、警示牌、說明牌、導游圖等。
19親水平臺waterfront flat roofor terrace garden on water;platfrom
設置于湖濱、河岸、水際,貼近水面并可供游人親近水體、觀景戲水的單級或多級平臺。
20濕塘wet basin
用來調(diào)蓄雨水并具有生態(tài)凈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補給水源。
21雨水濕地storm water wetland
通過模擬天然濕地的結(jié)構和功能,達到對徑流雨水水質(zhì)和洪峰流量控制目的的濕地。
22種植屋面 green roof
鋪以種植土或設置容器種植植物的建筑屋面或地下建筑頂板。
23耐根穿刺防水層 root penetration resistant waterproof layer
具有防水和阻止植物根系穿刺功能的構造層。
24緩沖帶 buffering stripes
種植土與女兒墻、屋面凸起結(jié)構、周邊泛水及檐口、排水口等部位之間,起緩沖、隔離、濾水、排水等作用的地帶(溝),一般由卵石構成。
25防災避險功能綠地 disaster-prevention green space
在城市災害發(fā)生時和災后救援重建中,為居民提供疏散和安置場所的城市綠地。
26無障礙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s and exits
在坡度、寬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質(zhì)、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動障礙者通行的出入口。
27無障礙電梯 wheelchair accessible elevator
適合行動障礙者和視覺障礙者進出和使用的電梯。
28母嬰室 mother and baby room
設有嬰兒打理臺、水池、座椅等設施,為母親提供的給嬰兒換尿布、喂奶或臨時休息使用的房間。
29安全警示線 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劃分危險區(qū)域,向人們傳遞某種注意或警告的信息,以避免人身傷害的提示線。
30行道樹street tree
指為了美化、遮蔭、防護等目的,在道路兩旁成排成行栽植的樹木。
本規(guī)范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范條文時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本規(guī)范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guī)定”或“應按……執(zhí)行”。
引用標準名錄
1、城市給水工程規(guī)劃規(guī)范GB0282—2016;
2、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 GB50061-2010;
4、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GB50099-2011;
5、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標準GB 50180-2018;
6、城市綠地設計規(guī)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7、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guī)范 GB50545-2010;
8、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 50763-2012;
9、公園設計規(guī)范.GB51192-2016;
10、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guī)范. GB 55014-2021;
11、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規(guī)劃標準 GB/T50337-2018;
12、城市綠線劃定技術規(guī)范 GB/T51163-2016;
13、城市綠地規(guī)劃標準 GB/T51346-2019;
1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9-2016(2019年版);
15、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程.JGJ155-2013;
16、城市道路綠化規(guī)劃與設計規(guī)范 CJJ 75-97;
17、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82-2012;
18、居住綠地設計標準.CJJ/T294-2019;
19、江蘇省城市居住區(qū)和單位綠化標準DGJ32/TJ 169-2014;
20、江蘇省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2011年;
21、常州市城市綠地建設規(guī)范2002年;
22、常州市城市道路綠化導則。